長沙房屋租賃合同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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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房屋租賃合同多篇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原則,結合廣東省湛江市有關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頂找出裂縫開槽用青龍203防水膠作防水處理,兩側內牆開啟脫層砂漿重新修築和用青龍203防水塗刷。1棟樓梯天面頂開槽修補作防水處理再鋪自粘卷材。

第二條工期:20xx.07.01--20xx.08.10

第三條工程質量要求及工作範圍

第四條合同價款:

第五條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安全措施不利而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甲方負責提供工人保險。甲方向乙方提供水電供應及施工方便。

第六條驗收及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後,甲方必須派一負責人配合乙方,工程要按要求施工,工程完工後,通知甲方進行質量檢查驗收簽字,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退場。工程保質期一年,一年內如果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修復。

第七條付款方式

工程驗收合格後,憑驗收簽字單據結算.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完全履約

不得任意解除,若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由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12月xx日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樓頂防水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層山國小院內

2、工程名稱:層山國小教學樓、餐廳樓樓頂做防水

3、工程內容:在原有基礎上新做一層sbs改性瀝青防水卷材施工,包含細部處理,底部基層處理劑的施工,附加層的施工,施工縫和後澆帶的防水處理及與本工程有關的零星工程。

4、二、承包範圍及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進度、包文明施工。

三、主材選用及工程價款等:

1、選用材質:乙方在施工前必須提供材料的合格證書、材料檢驗證書、材料樣板及乙方施工資格證書。材料經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後方可進場開工。

2、單價為45元/平方米,共1638平方米(其中:教學樓1008平方米,餐廳樓630平方米,合計1638平方米),共計73710元。

四、工期:20xx年2月12日-20日。

五、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標準:合格工程質量標準。

2、承包人施工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現行規範、標準、圖集和設計圖紙的規定。並符合發包人的要求。工程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gb18242-20xx),防水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效能檢測報告。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按承包人實際完成的、且達到質量標準的工程量,每平方米45元。不再另計任何費用。達不到質量標準時,由承包人返工,因返工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承包人拒絕返工的、或工期嚴重滯後時,由發包人另外組織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承包人已經施工的工程量,發包人可拒付任何費用,承包人對此無任何異議。

七、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八、其他事項:

1、在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20xx年12月xx日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篇3

出租人(甲方):證件型別及編號:承租人(乙方):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長沙市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租賃用途:;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最多不超過人。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元整(:)。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維修及相應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沙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

4、乙方若水、電、煤氣等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後果自負。

5、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後兩天內更換門鎖,發生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第七條轉租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1、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承租人(乙方)簽章: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20xx年12月xx日20xx年12月xx日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 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或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甲乙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整),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 。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租賃期間使用水電產生的水費、電費以及其他應當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3、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用由 方承擔並支付。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租金總額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租金總額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租金總額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自己擁有產權的位於的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個月)。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乙方每 個月向甲方交納租金 元(大寫: ),並於每 個月的 日前交清。

四、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 元(大寫: )作為履約保證金,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並且乙方沒有違約情況下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房屋電話費、保安費、水電費、衛生費、電梯費、房屋管理費等一切和房屋使用相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交納。

六、乙方必須按約定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滯約金,拖欠租金達 十五 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室內財物毀壞或損壞,乙方必須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八、租賃期間,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時退還兩倍的履約保證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且甲方不退還房屋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因自然災害、政府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不能繼續出租該房屋的,甲方只退還乙方剩餘時間的房租和履約保證金,合同終止。

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必須結清和房屋使用相關的所有費用以及將房屋打掃乾淨後退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退還又未繼續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到人民法院起訴處理。

十一、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後即時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內財物清單1件 共 頁。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