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化管理制度(集錦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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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化管理制度(集錦19篇)

篇一:資訊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推進學院資訊化建設程序,規範資訊化工作管理,促進資訊資源的交流與共享,保證學院資訊化建設的實效性與可持續發展,真正發揮數字校園平臺在學院教學、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撐作用,根據國家、教育部加強教育資訊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結合學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院資訊化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籌規劃、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工作職責

第三條 成立學院資訊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領全校的資訊化建設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職能是:

1、負責審議學院資訊化建設的規劃與經費預算;

2、審議和批准學院資訊化建設、執行管理及校園網安全的規章制度;

3、確立在推進資訊化建設程序中各部門的責任分工、資源分配以及考核機制;

4、對學院資訊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性問題進行決策。

第四條 學院網路資訊中心是學院資訊化建設與管理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分期實施學院資訊化建設規劃,負責部門資訊化建設程序中的技術指導和支援,負責資料標準的制定和公共平臺應用的推廣與培訓,負責健全和完善資訊化工作管理體系。

第五條 學院各部門應充分認識資訊化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具體負責的分管領導與資訊員,資訊化工作要列入部門工作計劃;作為本部門資訊化建設的第一責任人,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充分重視資訊化建設工作;部門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系統資料建設和資訊保安工作,監督學院資訊化建設相關規章制度在本部門的執行;部門資訊員負責部門網上辦公資訊的釋出和部門二級網頁內容的更新。各部門要切實做好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各項資訊化建設,完成好本部門的資訊化建設任務。

第三章 資訊化專案建設管理

第六條 學院資訊化建設專案包括數字校園應用平臺的開發和整合,學院各類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的資訊系統、校園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網路基礎應用等。

第七條 學院各業務應用系統的建設應根據學院資訊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各部門業務工作實際需要進行。業務部門提出應用需求,網路資訊中心負責對專案建設需求和技術可行性進行評估。對於涉及學院整體工作的大型資訊化建設專案,將由學院組成資訊化建設專案專家組進行論證,形成論證意見後進行立項建設。

第八條 根據“硬體叢集,資料集中,應用整合”的建設原則,學院資訊化建設專案中的網路裝置、伺服器、儲存裝置等硬體設施均由網路資訊中心統一安排申報。

第九條 對於各部門業務應用系統建設專案,需成立主管院領導、業務應用部門、網路資訊中心和財務、紀檢等相關人員組成的採購小組,參與專案的調研考察、招標採購等工作。網路資訊中心為在專案實施過程中提供技術支援和幫助。專案完成後,立項部門需要把專案主要的技術文件資料(包括需求分析說明書、設計說明書等)提交一份給網路資訊中心,以保證網路資訊中心參與後期維護和資訊系統的等級備案工作。

第十條 對於各部門的應用系統建設專案,要嚴格按照學院資訊化建設的統一標準進行。應用系統的使用和管理許可權歸各建設部門所有。建設部門要保證對系統資料及時更新維護,並配合網路資訊中心做好資訊系統的備案工作。

第十一條 作為學院資訊系統建設的常規隊伍,各部門資訊員應按時參加網路資訊中心和相關部門組織的應用系統培訓活動,熟練掌握各應用系統的操作方法,及時做好部門內人員的培訓工作,做好應用系統的推廣使用和部門內部資訊的更新。

第四章 資訊保安管理

第十一條 學院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工作分為網路安全、系統安全和內容安全三方面內容。網路安全是指校園網基礎設施的安全,設施包括:光纖通訊線路、網路佈線和路由器、交換機等網路互連裝置;系統安全是指承載校內各種應用系統的伺服器、軟體執行環境以及系統資料的安全;內容安全是指通過網路資訊服務方式釋出的各種資訊中具體內容的安全。

第十二條 學院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網路資訊中心負責網路安全和系統安全,負責對校園網基礎設施進行維護管理,對學院資料中心內各伺服器的運轉情況進行定期監測,對作業系統進行安全升級,對資料進行統一備份,保障校園網的暢通執行和各伺服器的`正常運轉。學院各部門負責其主管的二級網頁上的資訊保安、業務系統的許可權管理安全和系統內的資料安全。各部門有責任做好部門業務系統資料維護以及必要的資料備份和儲存歸檔工作。

第十三條 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的活動。網路資訊中心有權按照國家的網路安全管理規定,記錄使用者上網行為,並配合公安機關的要求,提供使用者上網記錄。

第十四條 學院對上網資訊實行分類稽核。在學院主頁上釋出全院性重要資訊必須經黨委宣傳部或院長辦公室稽核後方可釋出;各部門釋出的部門網頁資訊由該部門負責資訊管理的領導稽核。未經稽核的資訊或網頁不得擅自在網上釋出。

第十五條 學院校園網辦公系統、內部通訊系統、校園簡訊平臺等均為支撐學院教學管理及行政辦公功能的工作平臺,任何人不得釋出與工作無關內容及對組織和個人進行汙衊、誹謗等有礙工作秩序的資訊。對違反規定者,網路資訊中心將依據本條例封閉其使用者帳號,並視情節交由學院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第五章 資訊化工作激勵機制

第十六條 資訊化工作將納入部門工作考核範圍,部門要在每年的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中寫明資訊化工作的內容。

第十七條 學院將定期進行資訊化工作的考核工作,對資訊化建設與管理工作中成績優秀的部門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篇二:資訊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實現XXX集團資訊化目標,規範公司資訊化建設,建立和完善公司資訊系統,通過計劃、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管理、軟體系統管理、網路建設管理和資訊系統安全管理的控制,提高使用效率,最大程度滿足公司經營和管理活動對資訊管理的需求,促進公司資訊化有序規範地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各二級公司、各部室。

第二章 資訊化管理原則及職責

第一條 企業的資訊化管理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戰略導向原則:資訊化管理應納入到企業本身的發展戰略中,要與企業未來的目標管理髮展充分結合,資訊化規劃要適合企業的發展規模和發展階段需要。

(二)提前規劃原則:企業資訊化需要以發展的眼光,站在企業優化的高度,做好對公司資訊化的中長期遠景規劃。

(三)分步實施原則:公司的資訊化建設工作由公司資訊化職能部門進行整體統一規劃,具體實施將採取按計劃分階段逐步實施的過程。

第二條 資訊化職能部門在公司資訊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擬訂和調整公司資訊化建設整體規劃方案。

(二)組織實施公司資訊化建設的整體規劃方案。

(三)根據自身專業出發對相關產品進行合理化建議和推薦。

(四)公司各類資訊系統、軟硬體和網路的組建、日常管理和維護。

(五)組織處理公司各類資訊系統故障。

第三章 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管理

第一條 資訊化職能部門負責公司各職能部門計算機及相關資訊系統裝置的配置技術標準等管理。

第二條 資訊化職能部門負責收集計算機及網路裝置的最新市場行情資訊,提供建議和方案,並負責對採購的裝置進行驗收。

第三條 計算機或網路裝置出現故障,知情人員必須及時告知運營部,由運營部安排相關人員進行現場技術處理並給予修復,對不能進行修復的裝置,由運營部相關人員明確故障原因,出具鑑定結果,送相關外部機構進行維修處理。

第四章 軟體系統管理

第一條 公司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向資訊化職能部門提出新增或修改軟體相關係統模板。資訊化職能部門根據各部門需求情況制定相應表單、流程。

第二條 公司軟體系統由資訊化職能部門負責相關操作的技術支援和協助。所有資訊化系統軟體帳號由人事部向資訊化職能部門資訊管理人員提出分配需求,由資訊管理人員進行帳號和相關許可權的分配。

第三條 各類應用軟體系統(包括公司網站、銷售系統、0A系統、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資金管理系統等,)使用人員均應按系統要求的規範進行操作。

第四條 資訊化職能部門負責各類應用軟體系統的升級、維護和管理。

第五章 網路建設與網路資源管理

第一條 資訊化職能部門根據公司對網路的需求,統一規劃,制定相應方案報相關領導負責人審批後組織實施。

第二條 公司計算機網路線路、裝置、伺服器均由資訊化職能部門統一組織安裝、管理、維護,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更換線路和裝置,不得擅自拆卸裝置、改變計算機配置

第三條 嚴禁公司人員利用公司網路資源進入非法網站、下載瀏覽非法資訊,釋出非法言論;嚴禁在公司電腦上儲存非法資料和利用黑客等手段下載儲存公司資訊系統內的機密資訊。對於造成違法結果的,資訊化職能部門有權配合公安部門對相關日誌、記錄等資訊進行提取和備案,並將追究其責任。

第四條 資訊化職能部門應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對公司網路和安全、完好負責,定期對網路線路和裝置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員洩漏本公司網路結構、網路佈局、佈線系統及軟體結構、程式碼、軟體註冊碼或序列號等有關網路方面的任何資訊。

第六章 資訊系統安全管理

第一條 公司的資訊系統安全由資訊化職能部門統一進行監控管理。

第二條 公司資訊平臺系統、財務管理軟體系統等系統軟體必須定期、定時進行資料庫的備份下載,予以儲存,由資訊化職能部門負責組織資訊系統的備份工作,保證系統故障後能及時恢復。

第三條 資訊系統使用人員應對本人使用的系統帳號和口令保密,由於帳號、口令洩露造成不良後果的,由帳號擁有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資訊化職能部門負責計算機病毒防範工作,負責收集、病毒木馬報告,追蹤最新病毒動向,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安裝有效的防毒軟體或及時下載最新防毒軟體指導計算機使用人員進行病毒防範。

第五條 各部門應配合資訊化職能部門做好計算機登記、檢查和維護工作。

第七章 突發情況處理

第一條 網路系統核心裝置或主幹網路線路發生故障,或因伺服器軟硬體故障、黑客、病毒攻擊,公司主要的應用系統停止服務或系統癱瘓等情況時,運營部應及時組織力量解決突發事故,恢復資訊系統正常執行。

第二條 突發事故發生後,資訊化職能部門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和其他負責人。

第三條 突發事故處理完後,資訊化職能部門需組織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對事故進行估,並提交分析評估報告給相關領導。

第四條 接到當地供電部門或公司內部臨時停電預報,資訊化職能部門應及時通知各部門作好備份和應急準備。

篇三:資訊化管理制度

隨著企業生產節奏的加快和辦公現代化,我廠使用電腦的車間、處室越來越多,現有電腦安裝部位普遍存在防範措施薄弱,安全隱患突出。而近期以來,地區高校內部和有關電腦經營公司均相繼發生電腦被竊案件,給國家和集體財產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從案件性質分析,電腦已經成為犯罪分子重點侵襲的目標。因此,為安全使用電腦,防止各類案件的發生,結合工廠情況,特重申加強內部電腦安全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凡配有電腦部門的領導要從思想上重視電腦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須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並負責對使用和管理電腦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電腦管理和使用人員必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完善電腦檯帳,電腦軟體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擅自帶出和外借,自覺做好保密、防盜和防病毒工作,更不得用電腦從事任何違法活動。

三、電腦室內必須加強對火種、電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動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電源必須保證安全,人員離開後應切斷電源。

四、電腦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必須完善,應做到人員離開後能夠關窗鎖門。

五、嚴格外來人員管理,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進入電腦室或操作電腦。

六、此通知下發後,各部門要對電腦部位進行認真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員是否落實,防範措施是否完善,對存在的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

篇四:資訊化管理制度

1、多媒體教室是學校進行現代化教學的實施場所,為教師進行多媒體教學的公共使用場所。

2、多媒體教室配有多媒體連網計算機、音響裝置、多媒體投影機、視訊展示臺,錄音座等裝置,供教學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體教室的教師應按教學計劃及教務處課程安排,提前一週填寫使用登記表,交多媒體教室管理員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記先安排為原則。

4、使用多媒體教室的教師應首先熟悉所使用的儀器裝置,正確使用裝置,愛護裝置。

5、使用中發現故障要及時向多媒體教室管理人員或教務處申請報修。

6、使用多媒體教室的教師不得自行在計算機上安裝和解除安裝軟體系統。

7、根據教學要求需要在計算機上安裝軟體系統須向多媒體教師管理人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教務處派專人進行安裝。

8、教師使用多媒體教室上課,要按教學管理規範管理上課學生。

9、使用多媒體教室要服從多媒體教室管理人員的管理。

10、使用多媒體教室的教師使用完畢應填寫多媒體教師使用記錄表。

篇五:資訊化管理制度

為規範我局資訊化管理工作,使資訊管理平臺更好更安全的服務於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資料保密

根據資料的保密規定和用途,確定資料使用人員的存取許可權、存取方式和審批手續;

禁止洩露、外借和轉移專業資料資訊;

各科室應制定業務資料的更改審批制度,未經批准不得隨意更改已在區域網內公佈的業務資料;

各科室與因特網連線的計算機不得錄入機密檔案和涉密資訊。

2、資料備份

各科室對本科室計算機內的重要資料應制作備份並異地存放,確保系統發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

資料備份不得更改;

資料備份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計算機資訊科技人員按規定的方法同資料保管員進行資料的交接。交接後的備份資料應在指定的資料保管室或指定的場所保管;

資料備份保管地點應有防火、防熱、防潮、防塵、防磁、防盜設施。

3、操作規範

①計算機操作人員

必須愛護電腦裝置,經常保持辦公室和電腦裝置的清潔衛生;

必須懂得正確操作和使用計算機,加強計算機知識的學習;

必須注意保護自己的計算機資訊系統,自己部門登入系統的口令要注意保密;

不得讓任何無關人員使用自己的計算機,不要擅自或讓其他非專業技術人員修改自己計算機系統的重要設定;

嚴禁利用計算機系統上網釋出、瀏覽、下載、傳送反動、色情和暴力資訊;

嚴禁利用計算機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組織的.計算機資訊系統;

②維護技術人員

維修計算機和軟體的部門或個人,在出門、銷售、出租以前和維修以後,必須保證計算機和軟體無病毒和其他有害資料;

③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利用計算機資訊網路製作、傳播、複製有害資訊;

非法侵入計算機資訊網路,非法竊取計算機資訊系統中資訊資源;

未經授權查閱他人電子郵箱,冒用他人名義傳送電子郵件;

故意干擾計算機資訊網路暢通,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

違反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增加、刪除、修改、干擾,對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增加、刪除、修改、複製,影響計算機資訊系統正常執行;

刊登、出版、發行、銷售、出租有關計算機病毒源程式的書刊資料和其他媒體;

傳播、製造、銷售、運輸、攜帶、郵寄含有計算機病毒及危害學校及社會公共安全的有害資料;

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的施工,從事其它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的活動。

篇六:資訊化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計算機要指定專人管理,負責人要管理好計算機,嚴格執行管理制度,並負責計算機的日常維護和相關軟硬體的安裝、管理。負責人要服從學校微機網路小組的管理。

二、為了保障檔案、資料的安全性與保密性,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系統的設定,以保障資訊正常交流。

三、教職工和學生要正確使用和操作計算機,以免因操作不當而損壞機器。不會使用者,要向其他會使用的同事和資訊科技任課教師請教,不得盲目操作。使用發現故障或損壞,要及時報告給該計算機的負責人,負責人要查明情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得應報告給學校。

四、學校的計算機是為辦公和學習而設,教師可以在網上備課、查閱資料、列印資料等;學生可以使用計算機進行學習。嚴禁訪問不健康的網站,禁止玩遊戲和觀看影碟,發現一次對相關人員處以警告。

五、教職工和學生要愛護機器,保持室內清潔,及時擦好電腦桌,清除灰塵。電腦桌禁放化學藥品、水瓶、水杯,禁止使用計算機時吃食物。特別注意防塵。避免陽光直射計算機,如遇強雷雨天氣禁止使用計算機。

六、各使用計算機的部門,下班前要關好窗,鎖好門,以防被盜。

七、計算機的負責人應及時對重要資料作好備份並作好標識。

八、計算機的負責人應定期用防毒軟體對磁碟作例行檢查,並用系統工具整理硬碟。

九、計算機出現軟硬體故障,必須及時向負責人報告,由專人維修,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動手維修,否則,造成不良後果,按其損失照價賠償。

十、嚴禁使用外來磁碟,如一定要使用,必須先防毒,再使用。未經學校批准,計算機禁止外借和外來人員使用。

篇七:資訊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資訊化建設,規範公司資訊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資訊化硬體、軟體、耗材、系統、資料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導公司的網路使用管理和維護工作,規範裝置和耗材採購配置引進流程,為公司的資訊化系統健全完善和資料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有效的方案。

第三條公司資訊化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項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職能管理系統資訊化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系統資訊化管理參照執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成立資訊化管理小組(以下簡稱資訊小組),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資訊化管理體系,組織制定和實施公司資訊化管理的規章制度;審查《資訊化工程方案》,稽核《資訊化裝置的配置計劃》,監督、檢查、指導公司各部門資訊化建設、執行維護及管理工作。

第六條辦公室是公司資訊化管理常設機構。負責組織擬定公司資訊化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辦公司資訊化裝置的採購、調配與回收,組織資訊化裝置的安裝、除錯及技術支援,負責公司辦公自動化系統(以下簡稱0a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和資訊資源管理工作,統籌公司資訊保安管理,組織公司資訊化管理的知識培訓。

第七條公司各部門分別負責許可權內資訊化裝置設施的日常使用、維護管理和軟體系統維護及資訊收集、彙總、整理、申報及資訊保安管理工作。

第八條公司各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資訊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軟硬體管理

第九條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計算機及其他裝置,應先根據專案情況和公司計劃管理規定編寫《資訊化配置需求計劃》,計劃應詳細說明使用目的、使用軟體情況、配置計算機及外設數量、裝置設施配置標準。提交到辦公室稽核後,履行公司及中煤龍化公司採購計劃審批程式。

第十條需求計劃經批准後,公司許可權內採購依據公司管理分工和採購規定,硬體設施採購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軟體由申請部門會同辦公室辦理,所有資訊化裝置設施的型號、效能資料、廠商、供貨商、購買日期等詳細資料及軟體資訊,各使用部門均應以書面的形式提供給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各使用部門應加強資訊化裝置設施(含軟體)的管理,落實專責制,嚴禁私自處置。

第十二條公司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計算機及輔助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裝置在使用期內正常使用。

第十三條計算機及輔助設施在使用中由於人為原因造成損壞,損失由當事人所在的科室進行賠償或由當事人賠償。

第十四條公司各個科室因工作需要,新增或更換裝置,應向辦公室提交《資訊化配置申請》,經辦公室稽核後,由總經理審批後,辦公室負責組織購置或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公司各部室的計算機及輔助設施變更後,辦公室應登記備案。

第十六條公司計算機裝置的日常維修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維修和更換部件相關費用列入申請部門費用。

第十七條辦公室應維護計算機及裝置的註冊資訊和分佈資訊,確保每一裝置的資訊真實可查。

第十八條資訊裝置的淘汰、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稽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辦公室負責淘汰或報廢裝置的回收、處置。

第十九條公司資訊裝置耗材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發放。辦公室應根據公司耗材儲備情況和各個部室的需求情況,在每個季度初擬定《耗材採購季度計劃》,按公司規定程式審批後,組織採購和發放工作。耗材供應應及時、充足,保證經營管理需要。

辦公室應根據各部門消耗情況,核定耗材定額,並根據實際需求及時調整。辦公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耗材管理,耗材管理人員應按部門、品類設定耗材使用臺賬,詳細登記各部門耗材使用情況,並根據定額定期考核。

第四章0a系統管理

第二十條辦公室是公司oa系統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oa系統資源分配,系統日常維護和管理。公司oa系統管理執行《中煤龍化公司辦公自動化管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對計算機裝置、伺服器要定期對其作業系統和檔案進行檢查,經常查殺病毒,保障裝置正常執行。負責伺服器執行日誌記錄工作。

第五章網路管理

第二十二條辦公室負責公司內部區域網的網路通暢,網路共享和網路安全。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負責搭建公司的遠端訪問平臺,確保平臺7x24的不間斷的網路服務。對網路資料流進行安全過濾,應用防火牆和安全策略進行入侵監測和病毒監測。

第六章資料及申報管理

第二十四條資訊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公司資料進行異地備份,並保證備份資料安全,確保資料丟失後,可以通過備份還原資料。養成時時備份資料的習慣。

第二十五條辦公室應協助各部門設計備份策略,綜合使用日誌備份、差異備份和完全備份來維護資料庫的資料安全,以便資料損壞後可以成功的恢復資料。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資訊系統使用部門負責許可權內資料資訊的收集、稽核、彙總、整理、審批和按時申報工作。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條資訊系統管理人員應加強密碼管理,並定期更換。系統登入密碼不得相互洩漏。

第二十八條操作人員操作完畢應及時退出應用程式,以防他人非法進入系統。

第二十九條涉密檔案以紙質方式傳送,不得以電子公文形式在網上傳遞。對網上處理資訊應執行“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制度,堅決杜絕發生洩密、盜取資訊等現象。

第三十條公司全體工作人員對資訊化裝置有管理和維護的責任。來訪人員或非本部門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公司裝置,時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盜。下班之後操作人員應按照正確程式關閉辦公自動化裝置及電源,要及時關閉門窗,防止失竊。

第三十一條資訊化裝置的具體使用者為該裝置的第一責任人。對於每臺計算機中儲存的檔案、資料等保密資訊,第一責任人負保密責任。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利用工作便利及非法手段調閱非共享資訊。

第三十二條操作人員應有強烈的病毒防範意識,使用u盤、光碟及網路資訊準用儲存裝置時,首先須對其進行防毒操作,確認其未帶病毒後才可在系統上使用。定期進行防毒處理,發現計算機遭受計算機病毒感染時應立即隔離,儘快防毒。工作資料要經常做備份,檢查、防毒後備用。

第三十三條任何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資訊系統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資訊系統或使用公司資訊系統資源;

(二)未經允許,對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經允許,對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或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五)任意方式對資料的惡意操作,如篡改、刪除、轉移等;

(六)未經授權查閱其他人的電子郵件,冒用他人名義傳送電子郵件;

違反本規定,公司將視情節和公司獎懲相關規定追究責任人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八:資訊化管理制度

一、 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資訊化工作規範管理,促進學校資訊資源的交流與共享,保證資訊化建設的時效性和可持續發展,真正發揮數字化校園平臺在學校教學、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撐作用,根據大連市加強教育資訊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結合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學校資訊化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籌規劃、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

二、每兩週召開一次例會制度

1、資訊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的資訊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審議學校資訊化建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與經費預算;制定審議學校資訊化建設、執行管理及校園網安全的規劃制定;明確在推進高資訊化建設程序中各部門的責任分工、資源分配以及考核機制;對我校資訊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性問題進行決策。每兩週召開一次例會,及時交流和反饋。

2、學校資源開發小組具體負責分期實施學校資訊化建設規劃,負責對資訊化相關專案進行評估和管理,負責資訊化建設中的技術指導和支援,負責資料標準的制定和公共平臺應用的推廣與培訓,負責健全和完善資訊化工作管理體系。學校各資訊化建設小組具體負責本小組系統建設和資訊保安工作,保證資訊的準確性、實時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實做好與本職相關的各項資訊化建設工作,完成好資訊化建設任務。

三、資金保障制度

學校設立資訊化管理經費,用於支付資訊化專案在實施管理、系統功能改進和資料維護、部門資訊化技能培訓等方面產生的費用

1、資訊化建設專案包括班班通系統、廣播電視系統、專用教室資訊化建設系統、校園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網路基礎應用、學校資訊化資源系統建設、資訊科技與學科整合建設系統等。

2、學校資訊化建設專案中的網路裝置、伺服器、儲存裝置等硬體設施均由資源開發小組統一管理和分配。

3、學校各開發支援小組負責本小組所建的應用系統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證對系統資料的及時更新維護,並配合資源開發小組做好資訊系統的備案工作,及時做好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做好系統的推廣使用。

四、定期反饋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饋和交流制度,學校資源開發小組具體負責分期實施學校資訊化建設規劃,負責對資訊化相關專案進行評估和管理,負責資訊化建設中的技術指導和支援,負責資料標準的制定和公共平臺應用的推廣與培訓,負責健全和完善資訊化工作管理體系。學校各資訊化建設小組具體負責本小組系統建設和資訊保安工作,保證資訊的準確性、實時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實做好與本職相關的各項資訊化建設工作,完成好資訊化建設任務。

2、每學期組織一次本學校資訊科技建設工作檢查,形成檢查報告。每學期組織一次校內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經驗推廣方案,做好年度總結。

五、資訊化工作激勵機制

1、資訊化工作將納入部門工作考核範圍;

2、學校設立資訊化管理經費,用於支付資訊化專案在實施管理、系統功能改進和資料維護、部門資訊化技能培訓等方面產生的費用

3、學校每年進行資訊化工作的評優工作,對資訊化建設工作中成績優秀的部門和資訊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篇九:資訊化管理制度

企業資訊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使企業在管理上跟上時代的發展,適應資訊社會及網路經濟下的市場競爭環境,運用先進的管理手段提高工廠的工作及管理效率,務必藉助於網路及計算機等現代化的環境及工具,這就要求企業本身要注重資訊化的發展,而資訊化的健康發展就務必有一個好的管理制度來保障,籍以創造及鞏固企業好的資訊化發展的軟環境及硬環境,因此,特制定《X公司資訊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條

資訊化工程是一個長期的系統管理工程,務必做好系統測試、執行及維護工作,系統持續改善。

第二章:資訊化工作管理

第三條

嚴格按工廠發展規劃及年度資訊化發展計劃開展工作。

4、按工廠年度宣傳計劃,協助宣傳部門搞好企業資訊化宣傳材料的準備工作,針對不同層次做到由淺入深,趣味多變。

5、按工廠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協助教育部門搞好教材、教師、教學環境的準備工作。

6、搞好企業資訊化發展的外部環境,與各級政府及組織持續良好的關係,盡力爭取經濟政策上的支援。

7、搞好企業各應用系統的選型、採購工作,其中軟體的選型要從企業實際需求出發,多比較,強調軟體原廠商及實施商的技術實力與發展軟體產品的適應性,追求軟體的價效比。實施時,與軟體原廠商、實施商、技術依託單位持續密切聯絡,多交流思想認識,克服各種阻力。另外發揮各業務部門的主觀能動性,以業務部門為主,樹立服務的思想。硬體的採購到貨比三家,追求價效比、實用性、安全性及擴充性等等。我訂有效合同,搞好驗收等把關工作。

8、系統的軟、硬體維護、管理及調配由資訊中心組織實施,歸口管理,維護工作做到系統的正常執行,管理工作做到賬物一致,調配工作做到按需分配,充分發揮系統軟、硬體的效率。

9、辦好企業網站,維護企業網頁,同時對與internet的連線把好安全關(防火牆)。

10.搞好企業內部網的防毒作用,網路用機嚴禁私接光軟碟機,私自安裝軟體,尤其是遊戲軟體。

11.嚴禁拆換網路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的零部件。

12.把好企業上internet關,各部門確因工作需上網查詢、釋出資訊、收發電子郵件,填寫申請書,需經廠領導或資訊中心主任批准後方可進行。

13.資訊中心搞好網路管理工作,企業內部網務必把好使用者及密碼的關,合理分配IP地址,搞好虛網劃分及管理。

14.各部門對硬體裝置的使用,務必務必按相關裝置操作規程進行,嚴禁帶電撥插計算機及相關裝置,不得私拉網線,軟體的使用嚴格按操作指南進行,不得任意刪改系統檔案及別人的檔案。

15.各單位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保密管理應實行單位領導負責制,由各單位主管領導負責,並指定人員真心專管,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對涉密的計算機要經嚴格審查,並由經崗位保密培訓的人員專門負責,其計算機要設定口令。

16.網路及其他單元系統用機的軟體安裝及維護務必由資訊中心相關管理人員確認以後進行。

17.資訊系統的開發由資訊中心主持進行,儘量減少資訊化孤島,開發的平臺應結合網路系統實際來定,避免孤立行事,將開發納入資訊化發展正常渠道,對於有難度的開發由資訊中心確認後可派專人進行。

18.資訊中心人員應指導、教授業務部門人員有關係統的應用,保證業務部門人員能正確使用系統。

19.IT人員搞好自己理論學習工作,平常有時間多看書,多交流,作好學習總結。

20.資訊中心搞好全廠計算機及相關裝置(軟、硬體)的調研、選型、採購、實施、管理、維護(修)、調配等工作。

21.資訊處理中心負責解答業務部門在使用網路及計算機過程中碰到的任何問題並協助處理好問題,搞好工廠宣講工作,提高企業員工對工廠的認識。

22.定期進行裝置的清查工作,尤其是裝置調配之後,保證配置的完整性並作好封記,更新管理賬目。

23.計算機及相關裝置採購嚴格按需求或計劃進行,驗收時嚴格按合同裝置配置清單執行,認真作好驗收記錄,對不合格品負責退換。

24.資訊中心負責裝置的入庫或轉固定資產工作,任何採購件務必轉固定資產或入庫,只有這樣後才能持相關票據到財務處報賬,任何領用品務必開增值稅發票,增增稅發票及入庫單辦理賬務。

第三章:內部電腦安全管理

隨著企業生產節奏的加快和辦公現代化,我廠使用電腦的車間、處室越來越多,現有電腦安裝部位普遍存在防範措施薄弱,安全隱患突出。而近期以來,地區高校內部和有關電腦經營公司均相繼發生電腦被竊案件,給國家和群眾財產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從案件性質分析,電腦已經成為犯罪分子重點侵襲的目標。因此,為安全使用電腦,防止各類案件的發生,結合工廠狀況,特重申加強內部電腦安全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凡配有電腦部門的領導要從思想上重視電腦部位的安全管理,務必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並負責對使用和管理電腦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電腦管理和使用人員務必持續高度的警惕性,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完善電腦檯帳,電腦軟體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擅自帶出和外借,自覺做好保密、防盜和防病毒工作,更不得用電腦從事任何違法活動。

三、電腦室內務必加強對火種、電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動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電源務必保證安全,人員離開後應切斷電源。

四、電腦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務必完善,應做到人員離開後能夠關窗鎖門。

五、嚴格外來人員管理,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進入電腦室或操作電腦。

六、此通知下發後,各部門要對電腦部位進行認真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員是否落實,防範措施是否完善,對存在的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

篇十:資訊化管理制度

公司資訊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資訊化建設,規範公司資訊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資訊化硬體、軟體、耗材、系統、資料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導公司的網路使用管理和維護工作,規範裝置和耗材採購配置引進流程,為公司的資訊化系統健全完善和資料安全工作帶給切實有效的方案。

第三條公司資訊化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項負責、職責到人的管理機制。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職能管理系統資訊化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系統資訊化管理參照執行公司資訊化管理制度及公司資訊資源管理辦法公司資訊化管理制度及公司資訊資源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成立資訊化管理小組(以下簡稱資訊小組),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資訊化管理體系,組織制定和實施公司資訊化管理的規章制度;審查《資訊化工程方案》,稽核《資訊化裝置的配置計劃》,監督、檢查、指導公司各部門資訊化建設、執行維護及管理工作。

第六條辦公室是公司資訊化管理常設機構。負責組織擬定公司資訊化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辦公司資訊化裝置的採購、調配與回收,組織資訊化裝置的安裝、除錯及技術支援,負責公司辦公自動化系統(以下簡稱0a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和資訊資源管理工作,統籌公司資訊保安管理,組織公司資訊化管理的知識培訓。

第七條公司各部門分別負責許可權內資訊化裝置設施的日常使用、維護管理和軟體系統維護及資訊收集、彙總、整理、申報及資訊保安管理工作。

第八條公司各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資訊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軟硬體管理

第九條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計算機及其他裝置,應先根據專案狀況和公司計劃管理規定編寫《資訊化配置需求計劃》,計劃應詳細說明使用目的、使用軟體狀況、配置計算機及外設數量、裝置設施配置標準公司資訊化管理制度及公司資訊資源管理辦法安全管理常識。提交到辦公室稽核後,履行公司及中煤龍化公司採購計劃審批程式。

第十條需求計劃經批准後,公司許可權內採購依據公司管理分工和採購規定,硬體設施採購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軟體由申請部門會同辦公室辦理,所有資訊化裝置設施的型號、效能資料、廠商、供貨商、購買日期等詳細資料及軟體資訊,各使用部門均應以書面的形式帶給給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各使用部門應加強資訊化裝置設施(含軟體)的管理,落實專責制,嚴禁私自處置。

第十二條公司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計算機及輔助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裝置在使用期內正常使用。

第十三條計算機及輔助設施在使用中由於人為原因造成損壞,損失由當事人所在的科室進行賠償或由當事人賠償公司資訊化管理制度及公司資訊資源管理辦法公司資訊化管理制度及公司資訊資源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公司各個科室因工作需要,新增或更換裝置,應向辦公室提交《資訊化配置申請》,經辦公室稽核後,由總經理審批後,辦公室負責組織購置或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公司各部室的計算機及輔助設施變更後,辦公室應登記備案。

第十六條公司計算機裝置的日常維修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維修和更換部件相關費用列入申請部門費用。

第十七條辦公室應維護計算機及裝置的註冊資訊和分佈資訊,確保每一裝置的資訊真實可查。

第十八條資訊裝置的淘汰、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稽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辦公室負責淘汰或報廢裝置的回收、處置。

篇十一:資訊化管理制度

資訊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實現建業集團資訊化目標,規範集團資訊化建設,建立和完善集團資訊系統,透過對資訊化規劃、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管理、軟體系統管理、網路建設管理和資訊系統安全管理的控制,確保資訊系統的使用效率,滿足建業集團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對資訊管理的需要,促進建業集團資訊化建設健康有序規範地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術語與解釋

(一)集團:除非個性指出,本制度中集團指建業住宅集團(中國)有限公司;

(二)集團總部:指包括集團各職能部門在內的行政管理範圍;

(三)城市公司:指集團下屬房地產開發城市公司,包括多專案城市公司和單專案城市公司;

(四)多專案城市公司/單專案城市公司:多專案城市公司指同時運作2個(含)以上專案,並且受專案規模、產品業態、合作方式、區域分佈等因素影響,需要若干相對獨立的團隊來運作各個專案的城市公司。除多專案城市公司之外為單專案城市公司;

(五)負責人:除非個性指出,本制度中負責人指集團在投資發展、產品管理、營銷管理、客戶管理、運營管理、財務管理以及人力資源等職能領域的主管領導,包括副總裁、助理總裁、總監等。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資訊化建設規劃管理、資訊化系統使用管理、計算機軟體系統管理、計算機、計算機外設及計算機網路裝置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資訊化管理原則及職責

第四條企業的資訊化管理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戰略導向原則:資訊化管理應納入到企業本身的發展戰略中,要與企業未來的業務發展和管理髮展充分結合,資訊化規劃要適合企業的發展規模和發展階段需要;

(二)提前規劃原則:企業資訊化需要以發展的眼光,站在企業優化的高度,從企業整體出發來規劃企業資訊化;

(三)分步實施原則:建業集團的資訊化建設統一由集團總部的資訊管理部門進行整體的、系統的規劃,具體實施過程中將採取按計劃分階段分地區的逐步實施。

第五條集團資訊化管理的管理主體包括總裁、總裁辦公會、運營管理負責人、資訊管理部、城市公司管理部。

第六條集團總裁在資訊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審批集團資訊化總體目標和方向;

(二)審批集團資訊化規劃方案;

(三)審批與集團資訊化建設相關的招標結果;

(四)審批與集團資訊化建設相關的重大采購合同。

第七條總裁辦公會是集團資訊化實施過程中重大事項的審議機構,由總裁召集,組成成員包括但不限於總裁、執行總裁、各主管負責人。其職責包括:

(一)擬定集團資訊化總體目標和方向;

(二)審議集團資訊化規劃方案;

(三)審議與集團資訊化建設相關的'招標結果;

(四)審議與集團資訊化建設相關的重大采購合同。

第八條運營管理負責人在資訊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推動集團資訊化建設各項工作;

(二)稽核集團資訊化規劃方案;

(三)審批與資訊化建設相關的招標計劃和招標書;

(四)稽核與集團資訊化建設相關的招標結果;

(五)稽核與集團資訊化建設相關的重大采購合同,審批一般採購合同;

第九條資訊管理部在集團資訊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擬訂和調整集團資訊化建設規劃方案;

(二)組織實施集團資訊化建設規劃方案;

(三)協助集團招標採購部進行與集團資訊化建設相關的的招標、採購;

(四)集團總部各類資訊系統、軟硬體和網路的建立、日常管理和維護;

(五)組織處理集團總部各類資訊系統故障;

(六)制訂各類資訊化管理制度。

第十條城市公司管理部在資訊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協助資訊管理部組織實施城市公司的資訊化建設規劃方案;

(二)城市公司各類資訊系統、軟硬體和網路的建立、日常管理和維護;

(三)組織處理城市公司各類資訊系統故障;

(四)協助資訊管理部制訂各類資訊化管理制度。

第三章資訊化規劃管理

第十一條建業集團的資訊化規劃(具體參見《資訊化規劃細則》)主要就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料:

(一)結合企業內外部的實際狀況,站在企業發展的戰略高度制定出清晰準確的資訊化建設目標;

(二)確定資訊化如何幫忙企業實現業務戰略,並且明確每個業務部門在資訊化過程中要到達的目的,要獲得的價值,以及實現這些價值的方式;

(三)正確評估現有的資訊系統效能,在評估過程中,要結合業務流程和組織特點給出全面的評估;

(四)確定資訊化建設的核心基礎專案,給出各個專案的優先順序及其價值,對於資訊化專案需求的輕重緩急應當具有明確的規劃,先實施企業最需要的基礎核心專案,並以此為基礎,衍生其他專案的建設。

(五)選取與企業最匹配的的技術,資訊化建設與企業發展相匹配是最好的選取,不能盲目追求最先進的技術。

(六)有效控制成本,優化資源配置,充分思考投入產出比。

第十二條建業集團資訊化建設規劃能夠採用聘請外部諮詢公司協助規劃和集團內部自行規劃兩種方式,如聘請外部諮詢公司,則以諮詢公司為主進行資訊化建設規劃,資訊管理部指定相應人員參與和配合諮詢公司,並組織進行資訊化建設規劃的過程監控和成果驗收。

第十三條如不聘請外部諮詢公司,則由資訊管理部負責組織集團資訊化建設規劃的制訂,具體流程如下:

(一)在總裁辦公會群眾討論的基礎上,總裁根據戰略發展規劃向資訊管理部發出集團資訊化建設規劃要求,包括資訊化建設的總體目標和方針;

(二)資訊管理部組織集團各職能部門相關人員進行企業環境分析、戰略分析、企業現狀分析、企業關鍵業務流程的分析與優化;

(三)資訊管理部在以上分析的基礎上,按照優化流程的業務運作模式,組織集團總部各職能部門和各城市公司提出各自資訊化業務需求,進行集團資訊化現狀和需求分析(包括系統基礎網路平臺、應用系統、資訊保安、資料庫等需求);

(四)資訊管理部組織制訂集團資訊化規劃草案(包括資訊化的總體構架和標準、資訊化專案分解、資訊化保障分析、IT基礎設施建設計劃、主實施計劃、應用系統建設實施計劃等);

(五)運營管理負責人對集團資訊化建設規劃草案進行稽核;

(六)總裁辦公會對集團資訊化建設規劃草案進行審議,報總裁審批,構成正式的集團資訊化建設規劃方案;(資訊化建設規劃方案審批表見附件一)

(七)資訊管理部組織實施集團資訊化建設規劃方案。

第十四條建業集團與資訊化建設相關的採購招標管理流程:(詳見《招標管理制度》)

(一)在總裁辦公會討論的基礎上,執行總裁提出與集團資訊化建設相關的採購招標要求;

(二)由資訊管理部協助招標採購部擬訂與集團資訊化建設相關的招標計劃和招標書提交運營管理負責人審批;

(三)審批透過後由資訊管理部協助招標採購部組織發表招標資訊並對供應商進行實地考察,組織招標、開標和評標活動,擬訂候選名單;

(四)候選名單報運營管理負責人稽核,稽核透過報總裁辦公會進行審議,構成中標結果提案報總裁審批;

(五)審批透過後資訊管理部負責合同的擬定和簽約工作。

第十五條集團資訊化建設相關的非招標採購,包括各類計算機及外部裝置、網路裝置、各類軟體系統的購買,採購管理流程如下:

(一)執行總裁根據資訊化建設規劃確定集團資訊化裝置及軟體的採購要求;

(二)資訊管理部協助招標採購部,根據資訊化建設的採購要求組織商務談判活動,並由資訊管理部擬訂集團資訊化採購合同;

(三)集團審算部和合約法務部分別對資訊化裝置及軟體的採購合同文字進行預算稽核和法律稽核,透過後報運營管理負責人、總裁辦公會稽核,執行總裁進行審批,重大采購合同由總裁進行審批;

(四)審批透過後由資訊管理部簽定採購合同,實施採購。

第四章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管理

第十六條資訊管理部負責集團各職能部門計算機及相關資訊系統裝置的配置技術標準、升級、維護等管理(具體參見《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管理細則》)。

第十七條資訊管理部負責收集計算機及網路裝置的最新市場行情資訊,向招標採購部帶給購買參考意見,並負責對採購的裝置進行驗收。

第十八條在未通知資訊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的狀況下,各計算機和網路使用人不得隨意更換、拆卸計算機內的零部件及網路裝置,如有發生,資訊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有權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第十九條計算機或網路裝置出現故障,知情人員務必及時報告資訊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由資訊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安排人員進行現場技術處理並修復,對不能進行現場處理並修復的裝置,由技術人員明確故障原因,出具鑑定結果,送相關外部機構進行維修處理。

第二十條對需要送修的計算機或網路裝置,應由裝置的使用職責人或保管職責人提出書面送修申請,由資訊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稽核,運營管理負責人(城市公司總經理)審批透過後,送相關外部機構維修。

第五章軟體系統管理

第二十一條集團和城市公司所有專業職能部門軟體系統的開發、管理、稽核和備案工作均由資訊管理部統一進行(具體參見《軟體系統管理細則》)。

第二十二條集團或城市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向資訊管理部提出新增或修改軟體系統的申請,資訊管理部根據需求狀況制定引進或開發計劃,並根據以下狀況報批:

(一)對於全集團性質的軟體系統(如ERP系統、OA系統、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財務軟體系統等)的引進、實施均需要報資訊管理部總經理、運營管理負責人稽核,總裁辦公會審議,總裁審批後實施;

(二)對於部門內部使用的不涉及集團或城市公司層面的軟體系統需要報資訊管理部稽核,該部門主管負責人審批後實施;

(三)集團內部軟體和系統的自我開發具體參見《建業集團軟體開發管理規範》、《軟體需求說明書》、《概要設計說明書》、《詳細設計說明書》。

第二十三條軟體系統的實施和驗收以軟體使用的相關業務部門為主,資訊管理部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技術支援和協助。

第二十四條各類應用軟體系統(包括ERP系統、OA系統、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財務軟體等)的使用人員均應按系統要求的規範進行操作。

第二十五條資訊管理部負責各類應用軟體系統的升級、維護和管理。

第六章網路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六條資訊管理部根據集團、各城市公司對網路的需求,統一規劃,制定相應的建設方案報運營管理負責人審批後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條集團總部(城市公司)計算機網路線路、裝置、伺服器均由資訊管理部(城市公司管理部)統一組織安裝、管理、維護,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更換線路和裝置,不得擅自拆卸計算機裝置、改變計算機配置(具體參見《網路建設管理細則》)。

第二十八條資訊管理部應制定詳細的網路工程技術指標和要求,列明裝置清單,提交招標採購部,協助招標採購部選取合格供應商,確認合同技術條款。

第二十九條資訊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應按合同要求組織網路工程施工,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並在施工完成後組織專案驗收。

第三十條資訊管理部和城市公司管理部應遵守集團保密制度,對集團和城市公司網路和伺服器的安全、完好負責,定期對網路線路和裝置的執行狀況進行檢查。

第三十一條資訊管理部和城市公司管理部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員洩漏本集團或城市公司的網路結構、網路佈局、佈線系統及軟體結構、程式碼、軟體註冊碼或序列號等有關網路方面的任何機密。

第三十二條集團或城市公司凡發現網路裝置或線路出現異常狀況,應及時通知資訊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派人處理。

第七章資訊系統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集團及各城市公司的資訊系統安全由資訊管理部統一進行監控管理(具體參見《資訊系統安全管理細則》)。

第三十四條集團資訊平臺系統、財務管理軟體系統務必定期、定時進行資料庫的備份和資料下載,予以儲存,由資訊管理部負責組織資訊系統的備份工作,保證系統故障後能及時恢復。

第三十五條資訊系統使用人員應對本人使用的系統帳號和口令保密,由於帳號、口令洩漏造成不良後果的,由帳號擁有人負全部職責。

第三十六條資訊管理部負責計算機病毒防範工作,負責收集、整理集團總部各職能部門的病毒報告,追蹤最新病毒動向,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安裝有效的防毒軟體或及時下載最新防毒軟體補丁,指導計算機使用人員進行病毒防範。

第三十七條各使用者應配合資訊管理部做好計算機登記、檢查和維護工作。

第八章突發狀況處理

第三十八條資訊管理部應成立應急處理小組,制定各種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預案、應急程式,保證及時有效地處理突發事故(具體參見《資訊系統突發事件管理細則》)。

第三十九條網路系統核心裝置或主幹網路線路發生故障,或因伺服器軟硬體故障、遭受黑客、病毒攻擊,集團主要的應用系統停止服務或系統癱瘓等狀況時,資訊管理部應及時啟動應急處理程式,組織力量解決突發事故,恢復資訊系統正常執行。

第四十條突發事故發生後,資訊管理部需及時通知運營管理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以上崗位領導。

第四十一條突發事故處理完後,資訊管理部需組織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並提交分析評估報告給運營管理負責人、執行總裁。

第四十二條接到當地供電部門或公司內部臨時停電預報,有關部門應及時通知資訊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並通知各部門(或城市公司)作好備份和應急準備。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與《資訊化規劃方案制訂流程》(編號:XX-ZD01-LC01)、《資訊化規劃方案制訂流程描述檔案》(編號:XX-ZD01-LC01MS)配套使用;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與下列工作細則及標準檔案配套使用:

(一)《資訊化規劃細則》(編號:XX-ZD01-XZ01);

(二)《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管理細則》(編號:XX-ZD01-XZ02);

(三)《軟體系統管理細則》(編號:XX-ZD01-XZ03);

(四)《網路建設管理細則》(編號:XX-ZD01-XZ04);

(五)《資訊系統安全管理細則》(編號:XX-ZD01-XZ05);

(六)《資訊系統突發事件管理細則》(編號:XX-ZD01-XZ06);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使用過程中部分事宜需要參考《招標管理制度》(編號:ZB-ZD01)。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資訊管理部進行起草與修訂,由計劃考核部及總裁辦公會進行稽核,總裁批准後釋出。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廢止,相關事項以本制度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於資訊管理部。

附件一:資訊化建設規劃方案審批表

表單編號:

建業集團資訊化管理制度(XX-ZD01)

釋出日期:2007-02-1415:25:49.0

檔案編號:XX-ZD01編制日期:2007年1月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資訊化管理原則及職責

第三章資訊化規劃管理

第四章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管理

第五章軟體系統管理

第六章網路建設與管理

第七章資訊系統安全管理

第八章突發狀況處理

第九章附則

附件一:資訊化建設規劃方案審批表

專案名稱:

報送日期:

城市公司/集團部門:

附表編號:

專案主要資料(具體資料見附表):

資訊管理部總經理簽名:

簽名:年月日

運營管理負責人稽核意見:

簽名:年月日

總裁辦公會稽核意見:

參與各方簽名:年月日

總裁審批意見:

篇十二:資訊化管理制度優秀

一、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資訊化工作規範管理,促進學校資訊資源的交流與共享,保證資訊化建設的時效性和可持續發展,真正發揮數字化校園平臺在學校教學、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撐作用,根據大連市加強教育資訊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結合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學校資訊化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籌規劃、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

二、每兩週召開一次例會制度

1、資訊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的資訊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審議學校資訊化建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與經費預算;制定審議學校資訊化建設、執行管理及校園網安全的規劃制定;明確在推進高資訊化建設程序中各部門的責任分工、資源分配以及考核機制;對我校資訊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性問題進行決策。每兩週召開一次例會,及時交流和反饋。

2、學校資源開發小組具體負責分期實施學校資訊化建設規劃,負責對資訊化相關專案進行評估和管理,負責資訊化建設中的技術指導和支援,負責資料標準的制定和公共平臺應用的推廣與培訓,負責健全和完善資訊化工作管理體系。學校各資訊化建設小組具體負責本小組系統建設和資訊保安工作,保證資訊的準確性、實時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實做好與本職相關的各項資訊化建設工作,完成好資訊化建設任務。

三、資金保障制度

學校設立資訊化管理經費,用於支付資訊化專案在實施管理、系統功能改進和資料維護、部門資訊化技能培訓等方面產生的費用

1、資訊化建設專案包括班班通系統、廣播電視系統、專用教室資訊化建設系統、校園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網路基礎應用、學校資訊化資源系統建設、資訊科技與學科整合建設系統等。

2、學校資訊化建設專案中的網路裝置、伺服器、儲存裝置等硬體設施均由資源開發小組統一管理和分配。

3、學校各開發支援小組負責本小組所建的應用系統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證對系統資料的及時更新維護,並配合資源開發小組做好資訊系統的備案工作,及時做好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做好系統的推廣使用。

四、定期反饋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饋和交流制度,學校資源開發小組具體負責分期實施學校資訊化建設規劃,負責對資訊化相關專案進行評估和管理,負責資訊化建設中的技術指導和支援,負責資料標準的制定和公共平臺應用的推廣與培訓,負責健全和完善資訊化工作管理體系。學校各資訊化建設小組具體負責本小組系統建設和資訊保安工作,保證資訊的準確性、實時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實做好與本職相關的各項資訊化建設工作,完成好資訊化建設任務。

2、每學期組織一次本學校資訊科技建設工作檢查,形成檢查報告。每學期組織一次校內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經驗推廣方案,做好年度總結。

五、資訊化工作激勵機制

1、資訊化工作將納入部門工作考核範圍;

2、學校設立資訊化管理經費,用於支付資訊化專案在實施管理、系統功能改進和資料維護、部門資訊化技能培訓等方面產生的費用

3、學校每年進行資訊化工作的評優工作,對資訊化建設工作中成績優秀的部門和資訊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20xx年9月1日

篇十三:資訊化管理制度體系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資訊化建設,規範公司資訊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資訊化硬體、軟體、耗材、系統、資料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導公司的網路使用管理和維護工作,規範裝置和耗材採購配置引進流程,為公司的資訊化系統健全完善和資料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有效的方案。

第三條 公司資訊化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項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職能管理系統資訊化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系統資訊化管理參照執行。

第二章 管理分工及職責

第五條 公司成立資訊化管理小組(以下簡稱資訊小組),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資訊化管理體系,組織制定和實施公司資訊化管理的規章制度;審查《資訊化工程方案》,稽核《資訊化裝置的配置計劃》,監督、檢查、指導公司各部門資訊化建設、執行維護及管理工作。

第六條 辦公室是公司資訊化管理常設機構。負責組織擬定公司資訊化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辦公司資訊化裝置的採購、調配與回收,組織資訊化裝置的安裝、除錯及技術支援,負責公司辦公自動化系統(以下簡稱0a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和資訊資源管理工作,統籌公司資訊保安管理,組織公司資訊化管理的知識培訓。

第七條 公司各部門分別負責許可權內資訊化裝置設施的日常使用、維護管理和軟體系統維護及資訊收集、彙總、整理、申報及資訊保安管理工作。

第八條 公司各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資訊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 軟硬體管理

第九條 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計算機及其他裝置,應先根據專案情況和公司計劃管理規定編寫《資訊化配置需求計劃》,計劃應詳細說明使用目的、使用軟體情況、配置計算機及外設數量、裝置設施配置標準。提交到辦公室稽核後,履行公司及中煤龍化公司採購計劃審批程式。

第十條 需求計劃經批准後,公司許可權內採購依據公司管理分工和採購規定,硬體設施採購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軟體由申請部門會同辦公室辦理,所有資訊化裝置設施的型號、效能資料、廠商、供貨商、購買日期等詳細資料及軟體資訊,各使用部門均應以書面的形式提供給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各使用部門應加強資訊化裝置設施(含軟體)的管理,落實專責制,嚴禁私自處置。

第十二條 公司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計算機及輔助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裝置在使用期內正常使用。

第十三條 計算機及輔助設施在使用中由於人為原因造成損壞,損失由當事人所在的科室進行賠償或由當事人賠償。

第十四條 公司各個科室因工作需要,新增或更換裝置,應向辦公室提交《資訊化配置申請》,經辦公室稽核後,由總經理審批後,辦公室負責組織購置或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 公司各部室的計算機及輔助設施變更後,辦公室應登記備案。

第十六條 公司計算機裝置的日常維修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維修和更換部件相關費用列入申請部門費用。

第十七條 辦公室應維護計算機及裝置的'註冊資訊和分佈資訊,確保每一裝置的資訊真實可查。

第十八條 資訊裝置的淘汰、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稽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辦公室負責淘汰或報廢裝置的回收、處置。

公司資訊資源管理辦法

1總則

1.1為適應分公司資訊化發展要求,充分利用資訊資源為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服務,保證各類資訊合理、有序流動,保證資訊保安,遵循總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2資訊資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資產,是企業進行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的重要基礎,必須加強管理,使資訊的採集傳輸、日常維護、資訊平臺建設、資訊整合、資訊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資訊化建設“五統一”原則為指導,不斷提高資訊資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1.3本管理辦法所涵蓋的資訊資源範疇,主要是指分公司內部有關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資訊(以下稱內部資訊)。[cjh1]管理的物件主要是由資訊系統形成的資訊、使用計算機編制的資訊、專業系統採集的原始資訊等,包括各類文字資訊、資料庫資訊、web頁面資訊、圖形影象資訊、多媒體資訊等;印刷品作為資訊的主要載體之一,儘可能進行電子化的處理,也納入資訊資源管理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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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財務資訊化管理制度

財務資訊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指導和規範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和《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結合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有關規定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財務核算單位。

第三條 本制度包括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度、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計算機硬軟體和會計資料管理制度、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的計算機硬體是指支撐財務軟體正常執行的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計算機軟體是指用友財務軟體及其他相關軟體

第五條 資訊科技中心應指定專人對財務軟體系統進行日常維護及對資料庫的管理。各分支機構財務系統技術服務由本單位系統管-理-員負責。

第二章 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

第六條 公司各財務核算單位必須使用公司指定的財務軟體進行本單位的財務核算,並建立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電算化崗位的職責範圍。

第七條 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劃分如下:

(一)電算主管崗

由集團財務部設立,負責公司會計電算化的規劃和管理,協調公司財務用計算機的使用及財務軟體的執行;對電算化操作人員的許可權進行分配及管理;協調、督促財會人員的電算化工作,完善公司的'電算化制度。

(二)電算維護崗

由資訊科技中心指派專人兼任,負責計算機硬體、軟體系統管理及維護;負責開、關伺服器,維護財務網路的安全、正常執行;管理伺服器資料庫及資料備份工作;協助電算主管規劃和推進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授權工作;會同電算主管負責電算化系統的升級工作等。

(三)軟體操作崗

由各財務核算單位設立,負責對本單位的會計事項進行會計處理並及時輸入記賬憑證等會計資料,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進行部分會計資料處理工作;負責會計資料的整理、登記、保管、保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會計檔案借閱、使用登記制度。

(四)稽核記賬崗

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資料(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稽核;操作會計軟體登記機內賬簿,沒有稽核的憑證不能記賬;對列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稽核。此崗位人員應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各財務核算單位均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崗。

第八條 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的考核

實行電算化後,定期對會計電算化各崗位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個人的年度考評內容。對不按照本制度履行崗位職責,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章 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第九條 本章所稱會計電算化操作人員,是指按照會計電算化崗位設定,行使崗位職責的會計電算化人員或經財務負責人(總部為集團財務部負責人,分支機構為財務負責人)批准賦予臨時操作、查詢權的其他人員。

第十條 操作人員必須以“命名使用者方式”登入財務軟體系統,操作人員的密碼由操作人員自己擬定。操作人員對自己的密碼必須嚴格保密,洩漏密碼產生嚴重後果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財務軟體系統登入密碼先由電算主管在賬套管理中統一設定初始密碼,並通知會計電算化操作人員,再由會計電算化操作人員在客戶端自行更改。

第十一條 會計電算化人員在財務軟體系統中均應以實名進行使用者登記,並由電算主管根據內部控制制度規定的原則賦予相應操作許可權。

第十二條 財務軟體系統中的伺服器作業系統、資料庫系統及系統管理的超級管-理-員密碼由電算主管和電算維護員共同管理,雙方各執一半密碼,每人掌握密碼的長度不得少於6位,密碼更換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在密碼輸入時應予以迴避。超級管-理-員密碼必須密封存放於保險箱中,並登記備案。財務軟體系統的集團使用者由電算主管及集團財務部指定人員管理與使用,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三條 出納人員只有現金管理系統的管理許可權。

第十四條 日常操作程式

(一)電算維護員每天到崗後,首先檢查伺服器是否正常開啟,檢查計算機硬體、軟體、網路是否正常執行,為其他工作做好準備;

(二)會計人員根據原始憑證運用正確的會計科目填制記賬憑證,並列印機制記賬憑證,同時簽名或蓋章確認;

(三)稽核人員稽核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稽核無誤後在打印出的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蓋章確認,並立即對機內對應記賬憑證執行“稽核”操作。如未即時核對機內記賬憑證,應將原打印出的記賬憑證與機內憑證核對無誤後,才能對機內記賬憑證執行“稽核”操作,嚴禁未經核對執行“成批稽核”操作。稽核人員應對自己稽核過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負責,如出現問題按相關財務制度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四)稽核人員將已審收(付)款憑證交給出納;

(五)每天工作結束後,電算維護員可依據工作情況選擇是否關閉伺服器,如要關機應提前通知電算主管,由電算主管通知各線上操作人員,各線上操作人員退出後方能關閉伺服器。

(六)操作人員離開操作使用計算機的工作現場,應立即退出財務軟體系統,否則應承擔被人利用本人登入名進行操作的全部責任。

篇十五:學校資訊化管理制度

學校資訊化管理制度

辦公室電腦使用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計算機要指定專人管理,負責人要管理好計算機,嚴格執行管理制度,並負責計算機的日常維護和相關軟硬體的安裝、管理。負責人要服從學校微機網路小組的管理。

二、為了保障檔案、資料的安全性與保密性,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系統的設定,以保障資訊正常交流。

三、教職工和學生要正確使用和操作計算機,以免因操作不當而損壞機器。不會使用者,要向其他會使用的同事和資訊科技任課教師請教,不得盲目操作。使用發現故障或損壞,要及時報告給該計算機的負責人,負責人要查明情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得應報告給學校。

四、學校的計算機是為辦公和學習而設,教師可以在網上備課、查閱資料、列印資料等;學生可以使用計算機進行學習。嚴禁訪問不健康的網站,禁止玩遊戲和觀看影碟,發現一次對相關人員處以警告。

五、教職工和學生要愛護機器,保持室內清潔,及時擦好電腦桌,清除灰塵。電腦桌禁放化學藥品、水瓶、水杯,禁止使用計算機時吃食物。特別注意防塵。避免陽光直射計算機,如遇強雷雨天氣禁止使用計算機。

六、各使用計算機的部門,下班前要關好窗,鎖好門,以防被盜。

七、計算機的負責人應及時對重要資料作好備份並作好標識。

八、計算機的負責人應定期用防毒軟體對磁碟作例行檢查,並用系統工具整理硬碟。

九、計算機出現軟硬體故障,必須及時向負責人報告,由專人維修,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動手維修,否則,造成不良後果,按其損失照價賠償。

十、嚴禁使用外來磁碟,如一定要使用,必須先防毒,再使用。未經學校批准,計算機禁止外借和外來人員使用。

電子備課室管理制度

一、電子備課室微機要安排專人管理,並負責微機的日常維護及相關軟硬體的安裝、管理。

二、為了保障檔案、資料的安全性與保密性,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系統設定,以保障資訊正常交流;非本校人員嚴禁操作微機,各教師使用後要做好記載。

三、電子備課室由專人負責按時開放,操作者應嚴格按規範開關、操作微機,關閉微機後應關閉電源。

四、嚴禁邊飲食邊操作微機或溼手開啟、操作微機。

五、電子備課室必須保持清潔、通風、乾爽,應勤快拖地。嚴禁吸菸,避免陽光直射微機,如遇到強雷雨天氣,禁止使用微機。

六、微機出現軟硬體故障,必須及時向管理員報告,由專人維修,否則,造成不良後果,按其損失照價賠償。

七、電子備課室管理人員應及時對重要資料作好備份並作好標識。

八、管理人員應定期(建議每隔2-4周)用防毒軟體對磁碟作例行檢查,並用系統工具整理硬碟。

九、嚴禁使用外來磁碟,如一定要使用,必須先防毒,再使用。

十、禁止在微機上玩遊戲,觀看影碟,發現一次對相關人員處以警告。

電子閱覽室管理制度

一、電子閱覽室管理制度電子閱覽室是學校教育、教學的重要場所,是教師和學生獲取知識和資訊的重要視窗。應明確專人負責,規範管理。

二、管理人員應掌握計算機網路管理技術,能為教師和學生解決操作中遇到的問題。電子閱覽室開放期間不能離開教室。

三、管理人員要加強裝置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軟體和光碟的保管和保養工作。

四、協助學校有關學科教師做好光碟的選購工作,選購中應注意內容健康和結構合理。

五、每天開機前檢查電源電壓是否正常,早晨開窗換氣,離開教室時關閉電源總閘。做好平時的保潔工作。

六、管理人員要建立“機房管理手冊”,正常記錄每天的溫度、溼度和電子閱覽室的開放使用情況。

七、多雨天氣每天至少開機器2小時,假期定期開機通電驅潮。

八、電子閱覽室應配有滅火裝置,有防盜設施。

九、每臺計算機設有“使用情況登記冊”,要督促上機人員正常記載,並及時檢視,以確保裝置完好。

多媒體教室管理制度

1.多媒體教室是學校進行現代化教學的實施場所,為教師進行多媒體教學的公共使用場所。

2.多媒體教室配有多媒體連網計算機、音響裝置、多媒體投影機、視訊展示臺,錄音座等裝置,供教學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體教室的教師應按教學計劃及教務處課程安排,提前一週填寫使用登記表,交多媒體教室管理員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記先安排為原則。

4. 使用多媒體教室的教師應首先熟悉所使用的儀器裝置,正確使用裝置,愛護裝置。

5.使用中發現故障要及時向多媒體教室管理人員或教務處申請報修。

6.使用多媒體教室的教師不得自行在計算機上安裝和解除安裝軟體系統。

7.根據教學要求需要在計算機上安裝軟體系統須向多媒體教師管理人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教務處派專人進行安裝。

8.教師使用多媒體教室上課,要按教學管理規範管理上課學生。

9.使用多媒體教室要服從多媒體教室管理人員的管理。

10.使用多媒體教室的教師使用完畢應填寫多媒體教師使用記錄表。

網路管理員崗位職責

一、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工作認真、細緻。

二、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未經許可不公開、不洩露、不私自獲取學校或個人資訊。

三、富有團隊精神,做好網路管理的'服務工作。

四、遵守學校和網路小組的規章制度,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協助部門領導進行校園網的建設。

五、保證網路中心機房主交換機、各功能伺服器等網路主裝置的合理配置和安全執行。

六、對校內各網路終端裝置、終端外設和網路線路的統一維護和管理,保證資訊通暢。

七、及時處理各個終端使用者的報障和技術支援並做好相關記錄。

八、熟悉我校校園網的網路結構並隨時對網路進行有效建設。

九、根據我校校園網路系統的情況及時進行各種資訊資源的釋出、更新和升級。

十、負責網路安全監測及安全管理並定期進行相關資料的備份。

十一、建立並健全相關的網路管理規章制度。

十二、學習網路新技術,優化和擴充套件校園網功能。

校園網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入網計算機由各計算機使用部門負責嚴格管理。供全校教職員工工作和學習之用。

二、要妥善保管使用者帳號和密碼。使用者帳號和密碼由本部門人掌握,不得洩密,以免造成損失。

三、工作日每天定期開機入網查詢,上級部門分發於電子信箱的郵件應及時收閱。要求採用電子郵件上報的材料和資料應按時傳送上報。

四、使用資訊網時,操作人員要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在網上傳播、散佈、複製以下資訊:

1、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資訊;

2、洩漏國家機密的資訊;

3、與國家現有政策、法律、法規相牴觸的資訊:

4、涉及色情、淫穢的資訊;

5、有損害社會公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資訊。

五、不盲目接收來路不明的電子郵件,以防病毒侵入,影響計算機正常執行。平時應做好經常性的查毒和防毒工作,加強對計算機進行常規性的維護保養。

六、計算機上網應有上網記錄,對每次入網時間、上網操作人員、內容等情況作詳細記錄以備查。

學生微機室管理制度

一、本室為資訊科技教學的專用教室,不準從事與資訊科技教學無關的活動。

二、上機人員要按照指定的機位就座,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調換計算機裝置(如鍵盤、顯示器等)。上機期間,要保持工作臺面的清潔,保持室內衛生,保持安靜,室內嚴禁吸菸。

三、上機人員必須按照規範操作,計算機工作異常時,應立即報告指導教師,不得自行處理。操作結束時,要整理好工作臺面,按規範要求關閉計算機電源。

四、上機人員使用的軟盤、光碟、U盤、行動硬碟等可移動磁碟,原則上必須是學校統一購置的,自備的可移動磁碟必須經管理人員的檢查認可,貼上準用標誌以後方可使用。使用未經檢查的軟體造成計算機病毒傳入計算機要依照規定嚴肅處理。

五、上機人員要愛護室內的設施,造成損壞要根據損壞程度給予賠償。

六、學生微機室內的機器裝置,要根據財會要求建立保管帳頁和設施保管卡片,做到帳物卡相符。

七、管理人員要科學地維護和保養計算機及其它機器裝置,及時檢修有故障的機器裝置,保證教學需要。

八、機器裝置的說明書和學生微機室的設計施工安裝圖紙等資料要妥善儲存,重要資料要有備份。

九、學生微機室要有安全防範措施,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篇十六:公司資訊化管理制度

公司資訊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資訊化建設,規範公司資訊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資訊化硬體、軟體、耗材、系統、資料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導公司的網路使用管理和維護工作,規範裝置和耗材採購配置引進流程,為公司的資訊化系統健全完善和資料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有效的方案。

第三條公司資訊化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項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職能管理系統資訊化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系統資訊化管理參照執行。

第二章? 管理分工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成立資訊化管理小組(以下簡稱資訊小組),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資訊化管理體系,組織制定和實施公司資訊化管理的規章制度;審查《資訊化工程方案》,稽核《資訊化裝置的配置計劃》,監督、檢查、指導公司各部門資訊化建設、執行維護及管理工作。

第六條辦公室是公司資訊化管理常設機構。負責組織擬定公司資訊化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辦公司資訊化裝置的採購、調配與回收,組織資訊化裝置的安裝、除錯及技術支援,負責公司辦公自動化系統(以下簡稱0a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和資訊資源管理工作,統籌公司資訊保安管理,組織公司資訊化管理的知識培訓。

第七條公司各部門分別負責許可權內資訊化裝置設施的日常使用、維護管理和軟體系統維護及資訊收集、彙總、整理、申報及資訊保安管理工作。

第八條公司各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資訊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 軟硬體管理

第九條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計算機及其他裝置,應先根據專案情況和公司計劃管理規定編寫《資訊化配置需求計劃》,計劃應詳細說明使用目的、使用軟體情況、配置計算機及外設數量、裝置設施配置標準。提交到辦公室稽核後,履行公司及中煤龍化公司採購計劃審批程式。

第十條需求計劃經批准後,公司許可權內採購依據公司管理分工和採購規定,硬體設施採購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軟體由申請部門會同辦公室辦理,所有資訊化裝置設施的型號、效能資料、廠商、供貨商、購買日期等詳細資料及軟體資訊,各使用部門均應以書面的形式提供給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各使用部門應加強資訊化裝置設施(含軟體)的管理,落實專責制,嚴禁私自處置。

第十二條公司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計算機及輔助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裝置在使用期內正常使用。

第十三條計算機及輔助設施在使用中由於人為原因造成損壞,損失由當事人所在的'科室進行賠償或由當事人賠償。

第十四條公司各個科室因工作需要,新增或更換裝置,應向辦公室提交《資訊化配置申請》,經辦公室稽核後,由總經理審批後,辦公室負責組織購置或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公司各部室的計算機及輔助設施變更後,辦公室應登記備案。

第十六條公司計算機裝置的日常維修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維修和更換部件相關費用列入申請部門費用。

第十七條辦公室應維護計算機及裝置的註冊資訊和分佈資訊,確保每一裝置的資訊真實可查。

第十八條資訊裝置的淘汰、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稽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辦公室負責淘汰或報廢裝置的回收、處置。

篇十七:拌合站資訊化管理制度

一、專案部對拌和站資訊化管理進行初驗,檢查拌和站資訊化系統裝置、設施建設、人員管理配備、資料採集系統建設、功能需求等是否滿足要求,提出改進意見,最後予以確認。

二、拌和站資訊化系統軟體使用前組織人員培訓,使用過程中不定期培訓,並按照拌合站資訊化考核辦法進行獎懲。

三、利用管理軟體及時進行數理統計分析,掌握拌合站資訊化資料,全面掌握拌和站施工質量動態。

四、嚴格控制隨意操作拌和機、不按照規定生產,實時監督拌和站生產過程,確保混凝土質量。

五、拌和站資訊員必須專人專責,做好日常的資訊化管理工作,每日必須得登陸資訊化管理系統,系統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監理及軟體開發人員彙報解決。

站長每天對攪拌站資訊化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對資訊管理人員存在以下行為的進行處理。

1、漏傳、誤傳資料,傳送虛假資料。

2、未及時處理資訊系統報警或提示。

3、為逃避監控而損壞資訊系統。

六、專案部將拌和站資訊化管理工作納入日常檢查範圍,按照指揮部和拌和站資訊化考核辦法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七、資訊化管理員定期向中心試驗室報送週報、月報。掌握攪拌站的

工作狀態

八、資訊化管理人員應建立並管理完善各種資訊化臺賬

攪拌站站長資訊化管理職責

明確攪拌站資訊化的相關要求,負責檢查攪拌站資訊化管理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並上報管理部門。

配置專職資訊化管理員具體負責攪拌站資訊化管理的各項工作,定期登入資訊管理系統,利用系統的監管功能對攪拌站工作情況,不合格資料進行分析和管理。

定期檢查攪拌站資訊化管理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對資訊管理人員存在以下行為的進行處理:

漏傳、誤傳資料,傳送虛假資料;

未及時處理資訊系統報警或提示;

為逃避監控而人為破壞資訊系統;

對所管轄段資訊管理系統進行維護,確保處於良好執行狀態。

篇十八:拌合站資訊化管理制度

拌和站資訊化管理員必須通過軟體公司培訓,並且獲得相應的資訊化管理員證書,才能具體負責實施本專案拌和站的資訊化工作,職責如下:

1、熟悉資訊化操作流程,見附表2。填報本拌和站人員、裝置等基本資訊,對拌和站基本資訊的`變動情況進行管理。

2、利用資訊化管理系統實時監控拌和站混凝土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跟蹤處理,並記錄在《拌和站超標及處理登記表》上。

3、對本站相關生產資料進行統計分析,向監理專案部提交分析及問題報告(週報、月報)。

4、認真落實拌和站資訊化管理工作,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對各拌和站存在以下行為的進行彙報處理。

(1)漏傳、誤傳資料,失真資料。

(2)未及時處理資訊系統報警或提示。

(3)為逃避監控而人為破壞資訊系統。

5、對拌和站及試驗人員變更、違規行為等進行管理。

6、負責拌和站資訊化系統裝置的保管、日常維護工作,對系統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同時與軟體廠商溝通解決,並做好相關記錄。

7、完成上級部門對拌和站資訊化管理提出的要求。

篇十九:拌合站資訊化管理制度

將拌和站資訊化管理制度考核納入拌和站標準化考核範圍內。

一、 考核

1.考核頻次

專案部組織每月一次對拌和站資訊化管理系統進行考核,拌和站每週對拌和站資訊化管理工作進行自查。

2.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見附表1:《資訊化考核評分標準》。

3.考核評級

(1)資訊化考核等級分A、B、C三級,對應拌和站資訊化管理人員考核等級為優良、稱職和不稱職。其中:

A級標準(優良):考核得分在95分(含)以上;

B級標準(稱職): 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至95分(不含); C級標準(不稱職):考核得分在80分(不含)以下;考核期內中級報警率超過總生產盤數3%,高階報警率超過總生產盤數1%的。

(2)視情況對考核為C級標準的資訊化管理人員予以300元的經濟處罰或脫崗再教育培訓、連續超過三次的停止該崗位的工作。

(3)如拌和站資訊管理人員有故意破壞資訊系統、傳送虛假資料等行為,將嚴肅處理,並向二公司人力資源部反應,調離本專案。

(4)因系統維護未到位或出現故障而未及時修復,造成資料不能及時上傳的,予以拌和站資訊化管理員200元的處罰。造成大量資料未

及時上傳(不超過3天),給予警告處罰。

(5)不按規定錄入生產資訊,如工程名稱、施工部位、強度等級、施工配合比、操作手登入資訊的,予以操作手200元處罰,3次不改的,責令辭退。

(6)拌和站每月中級報警率超過總生產盤數3%,高階報警率超過總生產盤數1%時,予以拌和站站長300元的處罰,連續2個月專案部將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4、對拌和站各崗位人員的考核: (1)如發現拌和站資訊員對填報本攪拌站人員、裝置等動態資訊不及時,給予200元罰款。

(2)及時填報本攪拌站人工採集的攪拌站資料及檢查各攪拌站資料;如發現不及時給予200元罰款。

(3)對本標段各攪拌站實時採集的資料進行監控,對不合格資料進行跟蹤處理;如不合格資料處理不及時對資訊員進行200元罰款。

(4)對本標段攪拌站檢測資料進行統計分析,每週向中心試驗室提交分析及問題報告;如超出時間沒有提交進行200元罰款。

(5)監督檢查攪拌站資訊化管理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對各攪拌站存在以下行為的進行彙報處理。

漏傳、誤傳資料,傳送虛假資料。

未及時處理資訊系統報警或提示。

為逃避監控而人為破壞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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