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制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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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制度(多篇)

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篇一

一、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應制定儀器配備管理、使用制度,藥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並根據安全制度和環境條件的要求,本科室工作人員應嚴格掌握,認真執行。

(二)進入實驗室必須穿工作服,非實驗室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試劑定期檢查並有明晰標籤,儀器定期檢查、保養、檢修,嚴禁在冰箱記憶體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四)各種器材應建立請領消耗記錄,貴重儀器有使用記錄,破損遺失應填寫報告;藥品、器材不經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轉讓,更不得私自拿出。

(五)禁止在實驗室內吸菸、進餐、會客、喧譁,實驗室內不得帶入私人物品,離開實驗室前認真檢查水、電、氣、門窗,對於有毒、有害、易燃、汙染、腐蝕的物品和廢棄物品應按有關要求執行。

(六)科室負責人督促本制度嚴格執行,根據情況給於獎懲,出現問題立即報告,造成責任事故者,應視情節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儀器管理使用制度

(一)實驗室所使用的儀器、容器應符合標準要求,保證準確可靠,凡計量器具須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方能使用。

(二)實驗室儀器安放合理,貴重儀器有專人保管,建立儀器檔案,並備有操作方法,保養、維修、說明書及使用登記本,做到經常維護、保養和檢查,精密儀器不得隨意移動,若有損壞需要修理時,不得私自拆動、應寫出報告、通知管理人員,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填報修理申請、送儀器維修部門。

(三)一切儀器裝置未經裝置管理人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後按登記本的內容進行登記。

(四)各種儀器(冰箱、溫箱除外),使用完畢後要立即切斷電源,旋鈕復原歸位,待仔細檢查後,方可離去。

(五)使用儀器時,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對違反操作規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儀器損壞,要追究當事者責任。

(六)儀器裝置應保持清潔,一般應有儀器套罩。

三、藥品管理、使用制度

(一)依據本室檢測任務,制定各種藥品試劑採購計劃,寫清品名、單位、數量、純度、包裝規格,出廠日期等,領回後建立帳目,專人管理,每半年做出消耗表,並清點剩餘藥品。

(二)藥品試劑陳列整齊,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風乾燥,瓶簽完整,劇毒藥品加鎖存放、易燃、揮發、腐蝕品種單獨貯存。

(三)領用藥品試劑,需填寫請領單、由使用人和室負責人簽字,任何人無權私自借出或饋送藥品試劑,本單位科室間或外單位互借時需經科室負責人簽字。

(四)稱取藥品試劑應按操作規範進行,用後蓋好,必要時可封口或黑紙包裹,不使用過期或變質藥品。

四、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

(一)根據測試專案的要求,申報玻璃儀器的採購計劃、詳細註明規格、產地、數量、要求,硬質中性玻璃儀器應經計量驗證合格。

(二)大型器皿建立帳目,每年清查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器皿損壞後隨時填寫損耗登記清單。

(三)玻璃器皿使用前應除去汙垢,並用清潔液或2%稀鹽酸溶液浸泡24h後,用清水沖洗乾淨備用。

(四)器皿使用後隨時清洗,染菌後應嚴格高壓滅菌,不得亂棄亂扔。

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篇二

1、實驗室儀器藥品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維護,確保儀器裝置安全正常使用。

2、對重大、精密儀器裝置,配備具有副高階以上職稱的教師或技術人員負責功能開發和操作、維修、維護指導,以保證儀器裝置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並認真填寫使用記錄。

3、如儀器裝置發生故障或損壞,要作好記錄、及時報告,並認真查清原因。凡屬使用者違反操作規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損壞,應由使用者負責排除或修復,並承擔所需的費用,如不能修復,由使用者負責賠償。

4、對多年不用或已損壞並無修復價值的儀器裝置要主動向辦公室通報,經專家組確認後,按積壓或報廢儀器裝置處理。

5、對丟失的儀器裝置,一經發現要立即彙報,認真查詢。如不能找到,應說明原因,並追查有關責任者。

6、為確保儀器的精度及使用壽命,應做好防震、防塵、防潮溼、防腐蝕工作,儀器室內(包括冰箱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7、氣瓶須存放在陰涼、乾燥處,嚴禁明火,遠離熱源,搬運氣瓶要輕拿輕放。

8、實驗人員使用前必須仔細閱讀儀器說明書,嚴格執行操作規範和使用安全規範,精心操作,並按程式關機。實驗結束後應按要求對儀器進行維護、保養,並對儀器進行清潔。

9、使用有毒或揮發性試劑只能在通風櫥中操作,不準在儀器室內使用。

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篇三

1、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只供實驗室專用,私人不得外借,因公借用,需經實驗室主任同意方可,並做好借用登記。

2、儀器裝置由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儀器裝置要建立統一的賬冊,做到物、賬、卡相符,賬務清楚。

3、儀器裝置陳放有條理,做到防塵、防震、防腐蝕、防火和防盜。

4、嚴格執行儀器裝置的操作規程,不準盲目使用儀器裝置。儀器裝置的使用說明書要歸檔保管。

5、為提高儀器、裝置的利用率和完整率,負責各儀器的管理人員應做好登記,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

6、需要專業人員操作的儀器裝置,其他人員未經專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四

為了保障本實驗室儀器裝置的。安全和正常執行,實驗室所有工作人員及進入本實驗室的外來人員均需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實驗藥品和試劑的管理

1、實驗藥品和試劑要分類存放,常用藥品及試劑放在試劑架上,其他藥品要放在指定位置,對特殊藥品及試劑要注意防潮,防光照等影響。

2、有毒和無毒藥品要分開存放,劇毒藥品和危險品(如濃H2SO4)要專櫃、專室存放,由負責人保管,擅自不得動用。

3、對易燃、易爆的有機試劑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隨意堆放。

二、玻璃儀器及化學器皿用具的管理

1、所有儀器及器皿分別、分類放在指定位置,做到不擠壓,不堆放,各櫃應張貼儀器的標籤。

2、所有玻璃儀器用後必須洗乾淨,不得在容器內遺留油脂、酸、鹼液及毒性物質,用後需歸放回原位。

3、玻璃儀器和器皿不得隨意外借,外借時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並嚴格做好儀器外借登記。

4、實驗室負責人要定期對實驗室玻璃儀器及器皿進行數量清點和統計,若儀器不能達到實驗需求,需及時嚮導師及相關負責人反應。

5、實驗操作人員在損壞玻璃儀器及器皿時要及時向負責人反應並做好登記,對貴重儀器要進行相應適度賠償。

三、精密儀器的管理

(包括實驗室現有的大型精密儀器如高效液相色譜、紫外分光光度計、精密電子天平、實驗操淨臺、高壓滅菌鍋等)

1、以上儀器須由專人保管、負責,儀器操作者必須熟悉本儀器的效能和操作方法,未經允許操作儀器的實驗室人員及非本實驗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儀器;

2、各裝置應張貼責任卡,明確裝置效能時間等,應配備使用、檢查、維護、交接登記表和記錄表;

3、裝置及其配套工具均應指定專人負責,該責任人對裝置負有全面責任;

4、儀器操作者使用儀器時必須經責任人允許並嚴格按照儀器操作使用規定進行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儀器裝置執行記錄制度,記錄儀器執行狀況及時間,儀器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向負責人員反應。

5、責任人定期對儀器裝置及配套工具進行檢查維護,對檢查維護情況進行如實記錄並及時嚮導師及相關領導反應。

6、若責任人因故需變動時必須依照登記表做好交接工作並做好交接登記。

7、儀器裝置出現故障時因由責任人查明情況並上報相關領導。

8、裝置效能無法滿足實驗要求或因故無法使用時應上報導師及相關領導。

9、實驗完成時,要按各儀器規定要求關閉電源,離開實驗室時要確保所有儀器電源全部關閉。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五

1、購置儀器裝置,均由檢測室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技術負責人申核,報經理批准,由供應部統一辦理。

2、對新購置的儀器裝置,由裝置管理員驗收,安裝、除錯、檢驗合格後,建立裝置檔案、裝置檢定週期表。

3、儀器裝置技術檔案做到一機一盒。檢驗裝置檢定完畢後,裝置管理員應進行裝置編號,並根據不同的檢定情況,加貼國家技術監督局統一制訂的(綠、黃、紅)三色標誌,分別表示儀器裝置檢定結果為合格、準用、停用三種狀態。任何人不得塗改和撕毀有效標誌。

4、主要儀器裝置須建立裝置使用記錄、借用記錄和維修記錄。儀器裝置管理員負責定期檢查並存檔。經常檢查、清點,確保配件完整、齊全。檢驗人員必須自覺愛護儀器裝置,正確使用儀器。經常保持儀器裝置整潔、安全,用後加罩,以防灰塵。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六

1、各種裝置均應建帳卡,由專人負責,保持帳物相符;每半年對全部裝置進行一次核查,確保帳物相符。

2、新購裝置必須履行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後方得建賬。

3、新進裝置在使用前必須熟悉說明書,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4、所有裝置均有專人負責,責任者應對裝置的安全,維護與保養負責。

5、實驗室的裝置,要建立使用記錄和維修檔案。

6、定期對裝置進行保養,平時進行小保養,學期末進行一次中保養,年終進行一次大保養。

7、裝置發生故障或損壞時要及時報告,及時修理,保持高標準的裝置完好率。

8、精密貴重儀器發生故障,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後方可得動手修理。

9、精密貴重裝置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外單位借用時由校長批准,校內各單位借用時由相關科室主任批准。

10、凡人為造成裝置丟失、損壞的,應視具體情況責成裝置責任人部分或全部賠償。

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篇七

一、供電線路特別是實驗臺供電線路及各種電器安裝均應合乎安全用點規定。線路及用電裝置須每學期檢修一次。

二、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按規定放入地窖專櫃,要有安全防範措施。

三、使用加熱裝置,要嚴守操作規程。

四、室內要有防火裝置。滅火器要定期更換藥液。禁止吸菸。

五、化學實驗室的廢液,要妥善處理,不準倒入下水道。

六、實驗室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門、窗及水電等設施,以確保安全。

七、因管理不善而發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管理人員與當事人的責任,嚴肅處理。

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篇八

一、學生由於不服從教師安排,隨意動用儀器,導致儀器損壞者,一律加倍賠償。

二、學生在實驗時,由於不遵守實驗規則,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儀器損壞者,照價賠償。

三、實驗員或教師在準備、示教或指導學生實驗時,因工作疏忽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儀器損壞者,依據具體情況,做以下處理:

A、若損壞儀器系易損易耗品,由管理人員填寫儀器裝置損壞報告單後,報告分管領導批准,作賬目衝減,免予賠償。

B、若損壞儀器系常規裝置,由管理人員報告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根據情節提出處理意見,報經校長批准後,進行處理。處理意見根據以下原則制定:對可修復使用的,責令部分賠償或免予賠償;不能修復使用的,責令部分賠償或全部賠償。若屬貴重精密儀器,且情節較重,可適當加重處罰。

四、外單位或校內外教學借用教學裝置損壞時,由原批准使用人請分管領導、校長,參照以上處理意見適當處理。

五、儀器、器材管理人員,未經領導批准和私自出借教學裝置而導致儀器損壞者,除使用人照價賠償外,對管理人員也應進行適當經濟處罰。

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篇九

一、教學儀器是進行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不可缺少的條件,是學校的固定資產,要加強管理,愛護使用,充分發揮作用。

二、實驗室各項儀器裝置要按國家統一要求分類、編號、入賬,建立總賬、分類賬,低值易耗品帳,做到總賬、分類賬相符,儀器與櫥上的目錄卡片相符。

三、儀器存放應定櫥定位,做到分類科學、取用方便。要按儀器效能注意做好防塵、防壓、防潮、防蛀、防黴、防磁等工作。

四、化學藥品要按化學性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要單獨存放在專用的安全櫃中,實行雙人雙鎖制,嚴格領用手續,藥品與儀器分室保管。

五、要建立儀器的質量、技術資料檔案,各種儀器裝置要定期維護保養,使其處於完好狀態。

六、要按照《儀器借還制度》、《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安全防護制度》的要求做好儀器的管理使用工作。

七、教師的演示實驗應提前一天,學生分組實驗應提前三天,將“實驗通知單”送交實驗室,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做好準備,確保實驗成功,如遇特殊情況不能開設,應及時和教師聯絡。

八、實驗室工作人員如有變動,應在學校領導的主持下,辦理交接手續。

實驗室儀器裝置是我院進行實驗教學、科學研究的重要裝備,為管好、用好儀器裝置,充分提高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儀器裝置管理和使用應做到管好、用好,做好防塵、防潮、防震工作,做到會操作、會檢查、會一般維修、會保養,確保儀器裝置效能完好安全可靠。

2、儀器裝置管理都要建立技術檔案,內容包括儀器裝置的各種資料及技術卡片。

3、使用儀器裝置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精密和大型儀器的使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進行操作。

4、實驗室的儀器裝置都要按其精密程度分級,做到合理使用。

5、實驗室技術人員對本實驗室的儀器裝置的管理使用負全部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移動、調換、拆裝和外借儀器裝置。

6、實驗室儀器的管理,應做到帳、物、卡完全相符。

7、實驗室的儀器裝置一般不外借,確需外借的應經有關部門批准,並辦理相應借用手續。凡借到校外使用的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借出。

8、實驗室儀器裝置精密程度、完好率要達到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標準。

9、實驗室儀器裝置一般不得拆改,如確需拆改,應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說明理由,提交科學論證材料,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10、實驗室要認真做好儀器裝置的安全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使用記錄等。

11、為提高實驗室儀器裝置的利用率,充分發揮其投資效益,在保證完成實驗教學、科學研究任務的前提下,可以拓展對外技術服務,所得經濟收益按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十

為了充分發揮儀器裝置的使用效率,防止積壓浪費和損壞丟失,必須加強儀器裝置的科學管理,以保證科學研究和教學工作順利的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1、儀器裝置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合理調配,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驗收,使用保管有責任制度,購進、發出、報廢手續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

2、建立健全保管、維修、校驗等技術管理制度,使儀器裝置經常保持完整可用狀態。

3、儀器裝置的範圍:按學校固定資產分類規定執行。

4、儀器裝置的購置:由研究室主任會同有關人員,根據研究室發展規模、科研任務和教學任務的要求,按經費指標,提出購置儀器裝置計劃,經實驗室主任審查、彙總平衡後,報裝置主管部門。

5、儀器裝置的驗收:實驗室設專人對儀器裝置統一辦理登記、驗收、領用等手續。對新增加的精密貴重儀器裝置,由實驗室驗收人會同請購研究室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驗收,並建立檔案。儀器裝置必須經過驗收、建立帳卡並辦完財務報銷等手續後,方能交付使用。

6、儀器裝置的保管和使用:精密、貴重、稀缺的儀器裝置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操作人必須經技術考核合格後,方準使用。使用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或作用辦法,並有詳細的使用記錄。公用儀器裝置委託有關研究室代管。儀器裝置的管理人員,對所管理的儀器裝置負有全部責任,任何人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自行作用、移動或調換。全室人員都必須尊重管理人員的職權。實驗室主任有權對全室公用儀器裝置按需要進行合理調配,以充分發揮儀器裝置效用。

7、儀器裝置的維修:儀器裝置的管理人員要做好所管理的儀器裝置的技術檢查、校驗、常規維修以及保養工作,保持儀器裝置經常完好可用。管理人員不能排除的故障,由管理人員提出維修報告,經實驗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進行維修。

8、儀器裝置的變動:凡報損、報廢及外調的儀器裝置,由實驗室主任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鑑定,填寫技術鑑定表,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變動儀器裝置。

9、損壞、丟失儀器裝置的賠償:對於不遵守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或由於工作不負責任、失職等原因,造成儀器裝置的損壞、丟失時,根據情節輕重,態度好壞,對責任人做出賠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