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物資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文思社 人氣:1.03W

報廢物資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醫療裝置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篇一

1、凡是有醫療裝置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認真檢查保養,保持儀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隨時開機可用,並保證帳、卡、物相符。

2、新進儀器裝置在使用前要由裝置科負責驗收、除錯、安裝。有關科室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培訓,使其瞭解儀器裝置的構造、效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後,方可獨立使用。儀器裝置的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裝置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儀器裝置(包括說明書)必須保持完整無缺,即使破損失靈配件,未經裝置科檢驗不得任意丟棄。

4、凡屬臨床科室的儀器,科室間需調劑使用時,一定要經所屬科室科主任批准。

5、儀器裝置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准,方可借出。

6、各種儀器裝置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裝置科建立檔案,並負責保管。各科室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維護需經常使用的,可以影印副本。

7、儀器裝置屬於公用資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作為私有財產壟斷使用。對於使用率低或使用不當,儀器裝置未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裝置科有權報告院長收回。

8、儀器用完後,應由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檢查、關機。若發現儀器損壞或發生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如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告醫務科和裝置科,視情節輕重進行賠償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下儀器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裝置損失費在萬元以上者,按中的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何種事故發生後,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醫療裝置科組織使用者和維修等有關人員參加。重大責任事故分析由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及制定防範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醫療裝置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篇二

(一)倉庫管理

1.入庫

(1)卸貨及運輸:

①外包裝檢查:對於大型及精密醫療裝置在裝卸貨物前,醫院在場人員首先應對貨物外包裝情況進行認真檢視,重點檢視外包裝有無受撞擊痕跡、倒伏痕跡、水浸痕跡和破損,如發現應予以詳細記錄,並由交貨人現場確認。

②貨物裝卸:對於大型及精密醫療裝置卸貨時,醫院在場人員應嚴密觀察裝卸過程,如發現危險行為或情況應及時停止裝卸,以防止貨物損壞。

③貨物運輸:貨物到院後運輸時,醫療裝置科在場人員應跟蹤院內運輸全過程,發現貨物有倒伏等危險跡象應及時制止,以防止貨物損壞,直至貨物安全落位。

(2)開箱及驗收:

①醫療裝置固定資產物資開箱驗收應有供貨商、終端使用者代表、醫院主管工程師和醫療裝置科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共同在場。

②醫院主管工程師和醫療裝置科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控制開箱現場,嚴格遵守逐件開箱、逐件清點、逐件登記的原則。

③裝置包裝箱在驗收未結束前嚴禁移離驗收現場,直至全部驗收工作結束,且對包裝箱進行認真檢視後,方由裝置科處理。

④裝置驗收檔案需現場由終端使用者代表、裝置科、採購中心等參加驗收人員和供貨商驗收人員共同簽名確認後方可歸入檔案。

⑤對於隨裝置的操作手冊、維修手冊等重要檔案,需進行仔細登記,並由保管人在驗收檔案上簽名確認。

(3)入庫手續辦理

裝置科倉庫保管員根據驗收完成檔案和發票原件及時辦理貨物入庫手續。

2.出庫

裝置科倉庫保管員需在入庫手續辦理完成後在歸定的工作日內,督促使用部門辦理固定資產領用手續。

3.庫存保管

(1)暫存物資保管:對於無法進入醫療裝置科倉庫的大型精密醫療裝置,倉庫管理員及固定資產管理員應對其開箱安裝前存放場地進行經常檢視,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並要與存放地(終端使用者所在科室)及醫院保安部進行交代。

(2)備用物資保管:對於醫療裝置倉庫庫存備用物資,應按類存放,先進先出,保持整潔,通風防潮,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二)在用物資管理

1.分戶帳管理:嚴格執行醫療裝置固定資產分戶帳管理,醫療裝置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應按期對終端使用者分戶帳及帳下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年度盤點:裝置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每年對全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目的是在儘可能對一線臨床科室影響小的前提下保證醫院固定資產帳帳相符,帳物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3.分戶財產保管人員更換:醫療裝置固定資產使用科室財產保管人員更換前,必須通知醫療裝置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由該部人員協助做好帳物移交工作。如未辦理固定資產管理移交手續而導致的後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固定資產移動管理(變動管理)

1.跨科借用:由於醫療需要,經借與被借雙方負責人同意將醫療器械固定資產跨科借用,固定資產借出方需由財產保管人保留借方財產保管人借條。該借條必須註明裝置名稱、固定資產編號、裝置完好狀況、裝置歸還日期等。如未辦理借條事宜或借條丟失所造成帳物不符等結果,將由借出方財產保管人承擔相關責任。

2.資產轉科: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因臨床業務需要進行轉科使用,主動提出一方需向醫療裝置科提出書面申請,裝置科稽核,醫療裝置主管院長批准,才能實施財產轉移,由雙方財產保管人攜帶分戶帳到醫療裝置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辦理固定資產帳目變更後,方可移交相關資產。

3.資產出院:醫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因支援或捐贈轉移出院外,裝置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必須根據醫療器械主管院長的批准相關檔案,憑接受方接受檔案及時辦理固定資產帳目變更手續。

(四)固定資產報廢管理

1.報廢申請:對於不能繼續使用的醫療器械固定資產,資產所有方負責人需認真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並提交維修部門進行工程技術鑑定。

2.報廢物資鑑定:維修部門主管工程師應本著嚴謹的科學態度,對需報廢的醫療器械固定資產給出實事求是的鑑定意見。

3.報廢申請審批:《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裝置科負責人稽核,醫療裝置主管院長及財務主管部門批准, 方可實施辦理報廢手續。

4.固定資產帳目變更:裝置科物資庫房保管將已完成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進行歸檔,並憑此單進行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帳目變更。

(五)固定資產(萬元以上)檔案管理

1.卷宗建立: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卷宗是從醫療裝置科接到醫院批准採購的申請書開始,由採購執行者建立。該卷宗包括:論證、申請、批覆、聯絡、招標、簽約及相關全部資料。

2.檔案建立:裝置到貨驗收後,由裝置科固定資產管理員將其卷宗全部檔案與裝置驗收檔案一併裝訂、編號,建立醫療器械固定資產檔案,並由專人負責管理。

3.檔案呼叫:醫療器械固定資產檔案是醫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的原始紀錄,因接受檢查、維修等事宜需呼叫檔案,必須徵得檔案保管人員同意,並在借出當日歸還。

報廢物資管理制度 篇三

1、對於已達到使用壽命的資產和物資,如已失去原設計使用價值,但可轉化為它用,要充分利用它的剩餘價值;

2、對於已無剩餘使用價值的,如再使用將要影響到安全或浪費能源、影響形象等,即可辦理報廢;

3、對於裝置設施的報廢須由維保部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後,報總經理核准;

4、對於各類工具的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後,報總經理核准;

5、對於勞保物品的報廢,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報辦公室核定後,報總經理核准;

6、對於其他各類庫存物資的報廢,由保管員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後,報總經理核准;

7、經總經理批准後的報廢資產和物資,由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做銷燬處理;

8、作為廢品被收購的,其收入款項要及時、如數上交財務部;

9、對於已按程式報廢的資產和物資等,保管員要及時做賬務抵消處理。

醫療裝置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篇四

為規範醫療裝置及醫用耗材的管理,加強集體決策,防範和化解醫療裝置和醫用材料採購、管理中的風險,醫院決定將原有的醫療裝置管理委員會更名為醫療裝置與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並對原有人員進行調整,現就其組成、職能和工作規則做如下規定。

(一)性質

醫療裝置與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是對我院醫療裝置和醫用耗材的採購、管理、維修、保修、更新等事項進行論證的醫院決策機構,以定期和臨時會議為主要工作形式,會議由裝置科負責召集,並負責日常工作。

(二)組成

由院領導、裝置科、醫務科、物價醫保科、財務科、護理部、院感科、醫技科室及臨床科室專家代表組成。具體名單由裝置科擬定,經主管院長同意後,報醫院黨政聯席會議批准後公佈。

(三)職責

1、對我院醫療裝置和醫用耗材採購重點、更新換代原則等事項進行討論,提出意見。對醫院技術裝備發展的。策略、遠景目標和實施方案提供諮詢。

2、對擬購置的20萬元以上的醫療裝置,就其合理性和計劃資金及其來源進行論證,確定購置方案,報醫院黨政聯席會議批准。

3、對醫院現有的“醫用耗材目錄”進行論證,提出修正和調整意見。

4、對各科室上報的在我院未使用過的醫用高值耗材(未開展的新專案由醫務科或護理部組織相關部門先進行專案可行性論證),就其引進的合理性及成本核算進行論證,確定是否需要引進。

5、對醫療裝置的年度維修預算進行論證。

6、對裝置科在裝置、材料、維修、保修等購置、管理中發生的問題,經主管院長同意,提交醫療裝置與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進行討論,提出意見,供院領導決策時參考。

7、對正在執行的100萬元以上的醫療裝置(非急救科研)的使用狀況、經濟效益、存在的問題,進行年度考核,提出處理意見。

8、對本院儀器裝置管理工作中的技術問題和重大決策,進行評價諮詢。

9、院領導認為需要醫療裝置及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進行論證的其他事項。

(四)議事規則

1、醫療裝置與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每年不少於兩次會議,開會前3個工作日,由裝置科徵詢各位委員能否到會,確定到會人數,根據專家到會情況確定會議時間,並及時通知各位委員。

2、每次參加會議的專家不得少於醫療裝置與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成員的三分之二。

3、根據會議的內容,可以邀請相關專家、職能部門負責人蔘加。

4、裝置科應在會前向各位參會者提供會議議程和相關材料。

5、必要時,經主管院領導同意,裝置科可以召集臨時會議,且不受上述規定限制,但有表決權的人數不得少於7人,臨時會議僅限於論證院領導認為必要的或臨床急需專案。

6、會議一般由主管院長主持,首先由使用科室或裝置科具體負責人彙報裝置、醫用材料採購、使用和管理的有關情況,然後由參會委員提問、討論,使用科室負責人離席迴避,最後由參會委員進行口頭或書面無記名錶決,已超過二分之一的多數為通過。會議記錄中必須記錄不同意見,供院領導參考。

(五)工作紀律

1、論證委員所在科室的專案時、論證專案的供貨方與委員有直接的利害關係時,該委員需迴避。

2、本會委員不得接受相關商家的任何饋贈,不得向任何商家透漏任何會議資訊。

3、本會委員不得將討論、表決的任何資訊向未參加會議的任何人員透漏。

4、對違反紀律的委員,經本管理委員會表決後取消委員資格,造成明顯影響者,按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醫療裝置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篇五

1、各科室要加強對醫療裝置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專人,並定期維護保養,要求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懂效能會操作,非專門人員禁止操作。

2、醫療裝置要落實專人保管,如因失職損壞、丟失,除及時報告外要按價賠償損失,對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報廢者,需經使用科室、裝置管理人員和院部討論後填寫報廢單,經院部批准方可執行。

3、各類醫療裝置出現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時向器械科報修,以免影響工作,需請廠家維修者,修理費科室要簽字證實並做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種醫療儀器裝置和器械不能轉讓和外借,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填寫申請,經業務院長審批方可執行。

5、院部有權根據全院情況調整各科醫療裝置。

6、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裝置操作程式及維修軟體和硬碟格式化。使用儀器前,應判明其技術狀態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定位置。

7、按照儀器裝置的環境要求做到無塵,溫度、溼度符合。保持儀器表面清潔,無灰塵、無汙垢。

8、凡是進入醫院的醫療器械(包括購買、試用、實驗、贈送、借用及臨床驗證等),必須報裝置處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