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使外來檔案、樣件記錄迅速、正確流通、應用及管制,以確保各相關單位能適時獲得適當且有效的查閱及使用
2. 範圍:本公司與外部溝通後獲得相關檔案及記錄之管理及應用。
3. 職責:
3.1 外來檔案及樣件記錄接收:研發部。
3.2 外來檔案及記錄之審查:產品技術檔案及記錄由研發單位審查;
3.3 外來檔案、樣件之應用/實施:各部門。
4.定義:
4.1.外來檔案:國際標準、法律法規、客戶/供應商提供資料等。
4.2.外來樣件:從客戶端、競爭對手獲取產品樣件
5.內容:
5.1.外來檔案及記錄之來源:
a.客戶提供,如規格圖面,技術協議,品質保證合約及其他客戶要求的檔案及記錄;
b.國際公佈之國際標準、法律法規等等;
5.2.外來檔案之管制:
5.2.1外來檔案之管制:
a.業務或研發人員接收到客戶提供之規規格圖面、技術協議、樣件時,提供研發單位審查可行後,以《技術資料管理辦法》辦理;登記儲存到資料室
5.3.外來檔案及記錄之儲存、應用:
a.客戶提供技術方面資料及樣件依客戶需求而作變更,儲存期限按客戶要求時間儲存.
6.相關附件及表單
6.1《外來樣件登記一覽表》
6.2《外來檔案清單》
6.3《技術資料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