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學校優秀教師評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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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學校優秀教師評選方案

2020年學校優秀教師評選方案

為提高我校教育教學質量,充分調動我校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表彰在教育教學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教師,經學校研究決定,每學年度進行一次優秀教師評選活動,評定辦法如下:

一、評選物件:在編在崗且在本校工作兩年以上的教師 

二、評選人數:結合教育局評比條件按著年級部推薦人數1—2名。

三、評選條件:

1.副校級領導和近三年內獲得縣級優秀教師的不參評;

2.獲得教學質量獎的教師不參與優秀教師評選;

3.修產假者不參評;

4.已晉升高階的教師可自願放棄優秀教師評選。

四、德能勤績工作賦分參考(滿分100分):

(一)德(15分):

評分要點: 

1. 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 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師德高尚,遵紀守法,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 愛崗敬業、樂於奉獻、顧全大局、服從領導;

4. 工作作風正派、尊師愛生、團結同志、不搞團伙。

評分標準:

1. 政治學習不認真、相關材料上交不齊、不及時的每次扣1分;(黨辦負責提供資料給評比小組)。

2. 黨員教師參加黨內組織生活不積極、相關材料上交不全、不及時、不認真的每次扣1分。(黨辦負責提供資料給評比小組)。

3. 不服從本單位教學任務安排者;受到教育局、學校紀律處分或違反法律法規者;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違背師德師風者;在各級各類評選中拉幫結夥,拉選票者,取消該年度優秀教師評選申報資格。

(二)能(15分):

評分要點: 

1.對教學工作認真負責,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認真備課,教案規範,能領會新課標理念,並能貫徹於教學活動中;

2.刻苦鑽研教學業務,在教育思想、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顯成效;

3.有較高的組織能力,做到因材施教,課堂教學效果良好,受到學生歡迎;

評分標準:

1. 按照《教師教學質量獎評選實施辦法》(試行)的過程管理得分的15%計算;(教務處負責提供資料給評比小組)

2.發生過教學事故、安全事故者,取消該年度優秀教師評選申報資格。

(三)勤(10分)

評分要點:

1. 能模範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

2. 能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擅自離崗;

3. 能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拖堂,不無故曠課;

4. 能按學校要求達到滿工作量。

評分標準:

1. 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

2. 請假累計1天扣0.5分;超過5天(不含5天),每天扣2分;

3.病假、事假累計超過10天或有曠工2天以上者;未達到滿工作量者,取消該年度優秀教師評選申報資格。

(四)績(60分):

1.教學成績60分:聯考考試成績和會考成績優秀佔60分,良好佔50分;合格佔30分。(教務處負責提供資料給評比小組)(教務處負責提供資料給評比小組)

五、評選程式

1.由年級部按著要求進行投票推選確定入選人員。學校評選工作組按個人得票數從高到低確定優秀教師參評人員名單。

2.學校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參評人員的德、能、勤、績進行綜合審查、賦分,計算總分確定優秀教師參評名單並排序。

3.優秀教師申請人對照評選條件,填寫好申報表,並將申報表和參評材料交學校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4.將評選結果在我校師生中進行公示。

六、獎勵辦法

1.優秀教師每學年評選一次。

2.優秀教師獲得者有關材料存入本人檔案,作為教師職稱晉升、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據之一。

七、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