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投資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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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資管理辦法

國有企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投資管理,規範投資管理程式,有效控制投資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投資管理委員會是公司投資活動的非常設決策機構。公司規劃部是公司投資管理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也是公司投資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投資、無形資產投資和長期投資。投資管理的方式通過投資專案管理方式進行。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及所屬經營單位投資專案的管理。

第二章  投資管理的任務、原則和內容

第五條  投資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確保投資專案的投入產出效益,保證公司中長期戰略目標的順利實現。

第六條  投資專案管理的總原則是規範、透明、歸口集中管理,並根據專案單位(實施投資專案的主體)的性質進行分類管理。其中:

對公司機關職能部門、公司直屬企業、區域性派出機構以及新事業的投資專案(以下簡稱直屬單位投資專案),實行集中管理;

對於控股、共同控制以及參股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的投資專案,通過合資公司董事會進行決策管理,同時通過調研、股東直接磋商、派出高管人員內部協商等方式,介入重大專案的立項階段管理以加強事前管理。

對於上市公司的投資專案按《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管理。

第七條  投資專案可分為對內投資和對外投資。對內投資專案是指不涉及專案單位以外的投資專案,其主要形式有新建、擴建和改建;對外投資專案是指將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投入到專案單位外的投資,包括組建合資經營(合作)企業,兼併重組、收購以及證券投資等。

第八條  根據投資管理的需要,規劃部對投資專案從專案立項到竣工驗收進行全過程管理。

投資管理主要內容:

1、投資專案的立項管理(包括政府報批、專案核准(備案)報告的審批以及合資經營(合作)、兼併重組、收購等對外投資專案合同和章程的審批);

2、投資專案年度計劃管理;

3、投資專案實施過程管理;

4、投資專案的竣工驗收管理;

5、投資專案的後評價管理。

第九條  規劃部負責受理和組織審議專案單位所有投資專案(包括資訊、技術引進、研發等投資)。

第三章  直屬單位投資專案管理流程

第十條  直屬單位投資專案管理流程主要包括立項申請、立項審批、投資計劃、專案實施和竣工驗收等階段。具體工作流程見附件1。

第十一條  投資專案的立項申請

1、專案單位以投資專案核准(備案)報告的形式提出立項申請。

2、專案核准(備案)報告是專案單位對專案進行了可行性研究後編制的檔案,是對專案在技術、工程和經濟上是否合理可行進行全面細緻的分析、論證,進行多方案比較後確定專案投資的最優方案。

3、專案核准(備案)報告是選擇和評審專案的主要依據,由專案單位自行組織編制,報規劃部。

第十二條  投資專案的立項審批

1、規劃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或專家,從投資專案與公司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的符合性、投資方案的合理性、投資專案的收益性等方面對核准(備案)報告進行評審。

2、500萬元以下的對內投資專案,規劃部組織審議並經分管規劃投資的副總裁批准後,規劃部下達批覆檔案,並納入公司中期事業計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3、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對內投資專案,由規劃部審議後上報投資管理委員會決策。投資管理委員會決策後,由規劃部下達批覆檔案,並納入中期事業計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4、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對內投資專案,經規劃部、投資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報總經理辦公會決策。總經理辦公會決策後,由規劃部下達批覆檔案,並納入中期事業計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5、所有對外投資專案,經規劃部、投資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報總經理辦公會決策。總經理辦公會決策後,由規劃部下達批覆檔案,並納入中期事業計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對外投資專案還需增加以下流程:

--投資各方簽訂合作意向書。根據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專案單位有對外投資意向的,可先行開展專案前期研究;根據前期研究的有關情況,向規劃部部提出專案意向,經稽核同意,可與投資合作者簽署合資(作)意向書;

--對外投資專案的核準(備案)報告經批准後,專案單位會同投資合作者,聯合草擬合同文字及合資公司章程,並呈報規劃部。規劃部組織相關部門對合同文本及章程進行評審,會籤《公司合資(作)專案合同審定表》,並呈報主管規劃的副總裁批准。

--合資公司的成立。合同、章程通過審查後,由投資各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生效,其中中外合資企業的合同及章程由規劃部組織向相關政府部門報批後生效。

6、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核准或備案的專案,由規劃部負責組織報批.

第十三條  年度投資計劃

1、專案單位根據已經批准立項的投資專案,編制年度投資需求計劃,報規劃部。

2、規劃部會同計劃財務部,根據投資專案需求、公司資金來源、中期事業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等因素進行綜合平衡,形成公司年度投資計劃預算,提交投資管理委員會審定。

3、經投資管理委員會批准後,規劃部下達年度投資計劃。計劃財務部根據投資計劃撥付資金。

第十四條  投資專案的實施

1、投資專案的實施由專案單位自主組織,並接受公司的監督管理。

2、投資專案方案的設計變更。在不影響專案的設計綱領、建設目標,不突破批准總概算的原則下,專案的區域性調整,專案單位須提出書面報告,闡明原因,呈報規劃部,經審定後,由規劃部批准。

3、按照國家法律和公司有關規定必須經過招投標的建築安裝工程以及裝置採購,必須進行招投標。

4、公司審計部門可獨立組織對專案單位的投資專案進行專業審計,並通報審計結果。根據需要,規劃部可組織公司審計、計劃財務等有關部門對投資專案的實施進行稽查監督。

5、每月28日之前,專案單位必須按時向公司計財部按專案報送投資統計月報(報表格式見附件3),計財部彙總後報規劃部,由規劃部向投資管理委員會通報專案進展情況。

6、投資專案實行專案責任人制度。由規劃部組織簽訂專案責任書。

第十五條  投資專案的竣工驗收及後評價

專案竣工後,由專案單位提出申請,規劃部組織公司有關部門對專案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轉入固定資產(詳見竣工驗收管理辦法)。

根據需要,規劃部選擇部分重大專案開展專案後評價(詳見專案後評價管理辦法)。

第四章 合資公司的投資專案管理流程

第十六條  對於合資公司的投資專案,通過董事會進行決策管理,同時通過調研、股東直接磋商、派出高管人員內部協商等方式,介入重大專案的立項階段管理以加強事前管理。其中:

控股(控股和相對控股)公司強調公司意見的主導性;

共同控制公司需保證公司相應的話語權;

參股公司需確保公司相應的知情權、管理權。

第十七條  重大投資專案特指合資公司的中長期事業計劃投資總額度的確定,增加新品種及生產能力的擴大,發動機、車身、橋和變速箱等涉及整車認定範圍的關鍵總成的投資專案,投資總額2000萬元以上的投資專案,兼併重組等資本支出專案以及根據合資合同章程約定需上董事會進行決策的投資專案。

第十八條  合資公司投資專案管理包括專案立項、專案實施和竣工驗收等階段。具體工作流程見附件2。

第十九條  專案立項階段

1、調研。規劃部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合資公司的重點投資專案進行調研。

2、聽證會(立標會等)。規劃部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在合資公司編制年度預算前一月,對合資公司將納入年度預算的重點投資專案進行審議,主要審議合資公司投資與東風公司戰略發展和中長期規劃的符合性、投資專案方案的合理性和收益性。

3、規劃部將審議意見向投資管理委員會報告,1億元以下投資專案由投資管理委員會決策,1億元以上(含1億元)專案由總經理辦公會決策。

4、規劃部負責彙總整理總經理辦公會、規劃投資委員會的決策意見,並通過各種方式將公司決策意見傳達到合資公司:

通過合資公司股東之間直接磋商表達公司決策意見;

以正式書面檔案傳送至合資公司相關部門,表達公司決策意見;

以正式書面檔案傳送至合資公司相關的派出高管,由派出高管通過合資公司內部投資管理程式表達公司決策意見。

5、合資公司派出高管須將合資公司執行情況反饋至規劃部。

規劃部對合資公司派出高管反饋的資訊進行分析,報投資管理委員會決策。

規劃部負責彙總整理投資管理委員會的決議,以紀要形式傳送相關合資公司的每位董事,合資公司董事通過董事會表達公司意志、貫徹公司投資管理委員會決策意見。

第二十條  專案的實施

1、合資公司投資專案的實施由合資公司自主實施。

2、每月28日之前,合資公司必須按時向公司計財部按專案報送投資統計月報(報表格式見附件3),計財部彙總後報規劃部,由規劃部向投資管理委員會通報專案進展情況。

第二十一條  竣工驗收及後評價

合資公司竣工驗收由合資公司自主實施,報規劃部備案。

根據需要,規劃部和合資公司有選擇的對重大專案共同開展後評價工作。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規劃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