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裝置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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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裝置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醫院裝置管理制度 篇一

1、全院醫療裝置由醫院裝置科統一管理,裝置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日常保管、使用,醫院裝置科定期檢查指導,做到賬物相符。

2、裝置應做到合理使用,完善保管,對因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裝置遺失、損壞者,當事人須及時上報醫院裝置科,並寫出書面材料,接受院方處理。

3、為了充分利用好現有裝置,發揮裝置的應有效應,根據工作需要,醫院裝置科有權對全院各科裝置進行合理調劑使用。

4、未經醫院主管領導同意,各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將相關裝置外借出院,貴重裝置的操作使用須由專人負責,其它進修實習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單獨使用。

5、各科室裝置保管使用人員應逐日對儀器進行日常保養,其中包括檢查裝置的運轉是否正常、裝置表面和防塵網的清洗、電池的更換及常規充電等一級維護和保養。大型裝置應做好使用、保養和維修記錄。

6、裝置出現故障時,應由專職維修技術人員進行修理,如需請院外人員維修,必須事先徵得醫院裝置科的同意,非維修人員不得擅自開啟、調整、修理機器。否則致使故障擴大或造成損失時,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全院裝置的技術資料須統一交裝置科管理,使用科室可借閱,但不可擅自外借。

8、對能在修理後可再使用的裝置,醫院裝置科可採取必要的修理方式和途徑進行修復後交原科室使用;對無法修理確需報廢的裝置,應由醫院裝置科協同相關技術人員共同認定,並按相關規定申請辦理報廢。

醫院裝置管理制度 篇二

裝置購置管理制度

1、由裝置科編報本院年度裝置購置計劃。

2、編制裝置購置計劃的原則:

(1)依據本院的總體發展規劃、技術革新規劃、裝置更新改造計劃和醫療技術新進展的實際需求。

(2)應綜合考慮本院現有裝備能力和裝置配套要求。

(3)應綜合考慮裝置的經濟性,除個別必須購置的專業裝置外,其他新購裝置的使用率不應低於60%。

(4)裝置選型應從技術、經濟兩方面考慮,力求技術先進而適當。以國產裝置為主,逐步做到標準化、通用化、系統化,使其出成龍配套。

(5)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裝置在購置前應進行技術論證,分析裝置的投資效益。論證時要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A、醫療檢查的必要性、技術的先進性。

B、裝置的利用率。

C、裝置投資和經濟效益。

(6)選購裝置應考慮便於安裝、操作、維修和使用安全及易損部件的供應渠道、供貨方資質信譽和售後服務。

3、編制裝置購置計劃的程式:

(1)裝置科於本年度10月份編制本院下一年度的年度裝置購置計劃,經主管院長審批通過後於10月底前報醫院董事會。

(2)醫院董事會研究討論通過後,下發各科室實施

4、裝置購置計劃的實施:

(1)裝置購置前有醫院裝置部門牽頭,進行“貨比三家”的調研選型,確定所購裝置的型號、規格、數量、金額、生產廠家、供貨渠道等,由董事會和經營班子進行招標,然後由醫院裝置科辦理“裝置購置選型認定表”的會籤手續。

(2)由醫院主管院長、資訊裝置科及有關科室與供貨方或生產廠家進行技術恰談,簽訂技術協議。

(3)分管領導及裝置管理員負責新購裝置的崔交崔定並組織到貨驗收及辦理進口裝置的商務手續等。裝置到貨驗收由醫院裝置管理員及科室長負責,裝置技術檔案一份交分管領導,一份給裝置管理員,裝置管理員負責辦理驗收記錄存檔及裝置出入庫工作。

(4)新購裝置驗收出庫後,由醫院裝置管理員負責組織安裝、除錯、試用,並做好試用驗收記錄和歸檔工作。裝置在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有裝置管理員聯絡保修、索賠或退貨等有關事宜。

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1、儀器裝置領用後,必須妥善保管和保養;大型精密裝置及危險性醫療裝置應先建立操作規程公佈在操作地點,並培訓操作者。

2、操作者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對於大型裝置還要認真填寫“大型裝置運轉記錄”。

3、裝置所在科室必須對裝置進行日常清潔和保養,定期作安全檢查,發現異常及時報修;經常檢查計量裝置、儀表的計量合格證是否到期,並提前通知裝置科送檢。

4、裝置科要確立檔案管理意識,妥善保管裝置使用說明書、隨機軟體及各種附件,任何人借閱說明書等裝置資料需向保管人辦理借閱手續,保管人因調動、退休等各種原困離開現崗位時,有責任與接替人及時辦理裝置及附件、說明書等的移交手續。

5、裝置調劑、報廢、報損前必須先填報申請表,在申請未獲批准前,保管人要妥善保管裝置,不得放棄保管責任;報廢申請批准後,保管人將報廢裝置及附件、隨機軟體、資料、固定資產卡片一起送交裝置資訊科,辦完報廢手續。

6、違章造成裝置損壞,資料破壞、丟失附件、說明書等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裝置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醫院裝置的完好和正常執行,直接關係到病員的生命,裝置使用人員以及裝置維修人員必須經常和定期地檢查,保證裝置完整、工作正常,有適合的執行環境。

1、檢查內容:

(1)大型精密裝置和危險性裝置是否公佈科學和規範的操作。

(2)使用人員是否經過合格培訓或持有有效的上崗證。

(3)對國家規定強制檢定的計量裝置,具備有效期限內的計量檢定合格證。

(4)主機、附件是否齊全。

(5)裝置上不堆放其它物品,裝置通風口通暢,防潮、防熱、防火、防盜措施實施有效。

(6)裝置執行正常,無異常聲音和異常溫升。

(7)裝置電源線兩端連線可靠,地線連線可靠,機械活動部件潤滑良好,無漏水、漏氣、漏油、漏電現象。

2、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或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處理,不帶“病”執行。

3、裝置維修人員定期檢查1項中的(6)、(7)條,但不能替代裝置使用人員對此兩條內容的檢查。

4、作好檢查和處理記錄。

裝置報廢管理制度

1、使用部門每年填寫一次“報廢裝置審批表”,由科主任簽字,由裝置經裝置資訊科組織技術鑑定,逐臺填寫報廢申請單,經醫院主管裝置領導審批後報經營班子。經營班子會同財務科對申請報廢的裝置按裝置報廢技術條件進行逐臺檢查。最後經由醫院董事會討論通過後執行。報廢裝置申請每年進行一次,八月底前報醫院董事會。

2、待報廢裝置在未批覆前,使用部門應妥善保管;已批准報廢的裝置,由使用部門將全套裝置(包括所有附件、說明書等)移交裝置資訊科,並辦理報廢手續。

3、使用部門或個人,不準擅自轉讓、出售、拆卸裝置。經批准報廢的裝置由經營班子按質定價,經董事長批准後處理。

4、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廢。

(1)由於非常事件,使之嚴重損毀無法修復的。

(2)超過使用年限,基礎件嚴重損壞,修理後達不到技術指標的。

(3)機型淘汰,技術落後,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4)主要零部件無法補充、年久失修。

(5)一次維修費用超過原值50%以上,繼續使用不合算的。

(6)計量不合格,應強制報廢的。

(7)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及健康,無改造價值的。

5、裝置暫缺配件,不能作為報廢依據。

醫院裝置管理制度 篇三

一、堅決貫徹執行國家《檔案法》及上級部門制定的各項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二、按照《檔案管理工作規範條列》,負責對各類檔案的接收,分類,編目,編制,檢索工具進行科學的系統管理,借出的檔案要進行登記,並負責定期追還歸檔,確保檔案齊全,完整。

督促各部門及時移交檔案資料。

四、熟悉檔案管理情況,能及時、準確地提供檔案資料。

五、按規定做好檔案資料的防火、防盜、防蟲、防潮、防塵、防高溫等工作。

六、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進行鑑定並負責向主管領導彙報處理。

七、樹立和加強保密觀念,做好檔案,資料,檔案的保密、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