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資訊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 行政部為公司資訊管理系統和網際網路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條 行政部網管負責全公司資訊管理系統、內部電話、網路的架設和維護檢修工作。
第三條 未經行政部審批,嚴禁其他部門私自架設網路、對外電話。違者記行政小過一次,並扣50元/次。
第四條 公司建立了內部溝通郵箱和企業QQ,部門間在傳遞資訊時,嚴禁傳遞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違者記小過一次,並扣款50元/次。
第五條 嚴禁上班時間觀看網路電視、電影、聊Q,看小說、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記小過一次,並扣款50元/次。
第六條 嚴禁上班時間登陸無關網站和私人QQ,違者記警告一次,並扣款20元/次。
第七條 嚴禁利用公司網路資源從事商業活動謀取私利或傳播公司商業機密(如股票、購買cp等)。
違者無薪開除。
網路資訊管理制度 篇二
一、為加強醫院計算機網路管理,確保網路、資料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計算機網路包括伺服器、終端計算機、印表機、網路周邊裝置由醫院辦公室統一管理和維護。
三、內網工作計算機嚴禁接入外網線路,包括無線上網絡卡。除執行醫院資訊管理系統軟體外,不得進行其他用途。
四、計算機擺放要通風、防潮(水)、防塵、防雷,時刻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各科室負責人應負責計算機的管護,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和操作,嚴禁不相關人員操作、使用計算機。
五、各部門要做好網路防毒、防黑等安全防範工作,按要求定期做好資料備份的工作,不得使用光碟、軟盤及u盤等。如因上述因素造成計算機感染病毒、黑客攻擊或網路故障,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六、未經批准不得為任何無關單位或個人查詢和拷貝資料資料。為防止資料資料丟失,嚴禁在微機上進行與各項業務無關的其他操作。
七、各部門、各科室必須按照事先規定的許可權使用網路資源,禁止私自更改系統設定、亂設亂用ip地址、擾亂網路資源正常分配的使用,嚴禁非法訪問或使用各種手段及相關的軟體攻擊其他部門的計算機。
八、相關軟體及其計算機使用人應熟悉自己所負責的功能軟體與計算機的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網路資訊管理制度 篇三
1、為了處理工作中涉及的辦公祕密資訊和業務祕密資訊,特制定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密規定。
2、學校資訊處負責指導全校各部門入網人員的保密技術培訓,並負責落實技術防範措施。
3、各部門主管領導要重視此項工作。要指定專人(網路協管員)負責接入網路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對上網資訊的保密檢查,落實好保密防範措施,對本部門上網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4、涉密資訊不得在與國際網路聯網的計算機系統中儲存處理和傳輸。
5、凡上網的資訊,上網前必須進行審查,進行登記,“誰上網,誰負責”,確保國家機密不上網。
6、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的活動。
7、如在網上發現洩露國家機密的情況,發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品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規定造成後果的,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
8、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開設BBS,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
9、對校園網內開設的合法論壇要積極推行論壇管理員負責制,論壇主持人經校園網建設和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批准備案。堅決取締未經批准開設的非法論壇。
10、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於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資訊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並刪除個人主頁。
11、校內電子機房要嚴格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引導學生開展健康、文明的網上活動,杜絕將電子閱覽室和計算機房變相為娛樂場所。
12、對於問題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資訊傳播的網站和網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和清除;對於製作、複製、印發和傳播有害資訊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網路資訊管理制度 篇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國務院)》、《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公安部)》等規定,常武醫院將認真開展網路與資訊保安工作,明確安全責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落實技術防範措施,保證必要的經費和條件,對一切不良、有毒、違法等資訊進行過濾、對使用者資訊進行保密,確保網路資訊和使用者資訊的安全。
一、網站安全保障措施
1、網站伺服器和其他計算機之間設定防火牆,拒絕外來惡意程式的攻擊,保障網站正常執行。
2、在網站的伺服器及工作站上安裝相應的防病毒軟體,對計算機病毒、有害電子郵件有效防範,防止有害資訊對網站系統的干擾和破壞。
3、做好訪問日誌的留存。網站具有儲存三個月以上的系統執行日誌和使用者使用日誌記錄功能,內容包括IP地址及使用情況,主頁維護者、對應的IP地址情況等。
4、互動式欄目具備有IP地址、身份登記和識別確認功能,對非法貼子或留言能做到及時刪除並根據需要將重要資訊向相關部門彙報。
5、網站資訊服務系統建立多種備份機制,一旦主系統遇到故障或受到攻擊導致不能正常執行,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替換主系統提供服務。
6、關閉網站系統中暫不使用的服務功能及相關埠,並及時修復系統漏洞,定期查殺病毒。
7、伺服器平時處於鎖定狀態,並保管好登入密碼;後臺管理介面設定超級使用者名稱、密碼和驗證碼並繫結IP,以防他人非法登陸。
8、網站提供集中管理、多級稽核的管理模式,針對不同的應用系統、終端、操作人員,由網站系統管理員設定共享資料庫資訊的訪問許可權,並設定相應的密碼及口令。
9、不同的操作人員設定不同的使用者名稱和操作口令,且定期更換操作口令,嚴禁操作人員洩漏自己的口令;對操作人員的許可權嚴格按照崗位職責設定,並由網站系統管理員定期檢查操作人員的操作記錄。
二、資訊保安保密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和有效利用常武醫院醫療資訊資源,保障常武醫院入口網站的正常執行,對網路資訊進行及時、有效、規範的管理。
2、在常武醫院入口網站伺服器上提供的資訊,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不得有害社會穩定、治安和有傷風化。
3、本院各部門及資訊採集人員對所提供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並承擔釋出資訊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
4、各部門指定專人擔任資訊管理員,負責本網站資訊釋出工作,不允許使用者將其帳號、密碼轉讓或借予他人使用;因密碼洩密給本網站以及本院帶來的不利影響由洩密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追究該部門負責人的管理責任;
5、不得將任何內部資料、機密資料、涉及他人隱私資料或侵犯任何人的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專屬權利之內容加以上載、張貼。
6、所有資訊及時備份,並按規定將系統執行日誌和使用者使用日誌記錄儲存3月以上且未經稽核不得刪除;網站管理員不得隨意篡改後臺操作記錄;
7、嚴格遵循部門負責制的原則,明確責任人的職責,細化工作流程,網站相關資訊按照編輯上傳→初審→終審通過的稽核程式釋出,切實保障網路資訊的有效性、真實性、合法性;
8、遵守對網站服務資訊監視、儲存、清除和備份的制度,經常開展網路有害資訊的排查清理工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資訊及時報告並協助公安機關查處。
三、使用者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常武醫院入口網站為充分保護使用者的個人隱私、保障使用者資訊保安,特制訂使用者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1、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網路資訊保安培訓並進行考核,使網站相關管理人員充分認識到網路安全的重要性,嚴格遵守相應規章制度。
2、尊重並保護使用者的個人隱私,除了在與使用者簽署的隱私保護協議和網站服務條款以及其他公佈的準則規定的情況下,未經使用者授權不隨意公佈和洩露使用者個人身份資訊。
3、對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嚴格保密,並承諾未經使用者授權,不得編輯或透露其個人資訊及儲存在本網站中的非公開內容,但下列情況除外:
① 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本網站服務協議規定;
② 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有必要向相關法律部門提供備案的內容;
③ 因維護社會個體和公眾的權利、財產或人身安全的需要;
④ 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合法的權利主張;
⑤ 為維護使用者及社會公共利益、本網站的合法權益的需要;
⑥ 事先獲得使用者的明確授權或其它符合需要公開的相關要求。
4、使用者應當嚴格遵守網站使用者帳號使用登記和操作許可權管理制度,並對自己的使用者賬號、密碼妥善保管,定期或不定期修改登入密碼,嚴格保密,嚴禁向他人洩露。
5、每個使用者都要對其帳號中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全責。使用者可隨時改變使用者的密碼和圖示,也可以結束舊的帳號而重新申請註冊一個新帳號。使用者同意若發現任何非法使用使用者帳號或安全漏洞的情況,有義務立即通告本網站。
6、如使用者不慎洩露登陸賬號和密碼,應當及時與網站管理員聯絡,請求管理員及時鎖定使用者的操作許可權,防止他人非法操作;在使用者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和有效憑據並審查核實後,重新設定密碼恢復正常使用。
常武醫院將嚴格執行本規章制度,並形成規範化管理,併成立由單位負責人、其他部門負責人、資訊管理主要技術人員組成的網路資訊保安小組,並確定至少兩名安全負責人作為突發事件處理的直接責任人。
網路資訊管理制度 篇五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保證公司內計算機軟硬體的安全與正常執行,保證員工順利進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使用計算機的部門。
第2章職責
第3條網路中心是公司電腦軟、硬體專責歸口管理機構,其職責如下。
(1)負責計算機軟體的引進,硬體購置的申請立項,並負責引進、購置的全過程。
(2)負責組織計算機軟硬體的測試、鑑定工作。
(3)負責全公司計算機網路、軟體、硬體維護和管理。
第4條使用部門職責。
(1)負責本部門計算機裝置的保管和日常表面清潔。
(2)注意計算機程式、資料、資料的保密。
(3)注意計算機裝置在使用時的通風散熱。
第3章計算機的購置、維護與報廢
第5條凡購置的計算機,應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購置原因,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報至網路中心。
第6條網路中心負責統一制定公司計算機系統的各種軟、硬體標準,只有符合這種標準的裝置方可使用。
第7條公司計算機軟、硬體及相關服務的供應商由網路中心進行挑選。公司所有軟、硬體及相關通訊線路的安裝和連線由網路中心監督實施。
第8條計算機裝置到貨後,由網路中心開箱檢驗,並進行全面測試,測試結果記錄於計算機裝置登記卡。如發現損壞或與原有效能不符的情況,應由網路中心與供貨方交涉處理。
第9條計算機裝置驗收後,交由使用部門保管使用,網路中心負責登記、移交,並履行簽字手續。
第10條網路中心根據檔案保管要求保管計算機軟、硬體裝置的原始資料,包括光碟、說明書及保修卡、許可證協議等。使用者必需的操作手冊由使用者長借、保管。
第11條計算機裝置發生故障時,應先由網路中心派員檢查,必要時請供應商上門維修。網路中心應對每臺裝置的維修情況、零件更換等進行登記,記錄在電腦裝置登記卡上。
第12條對損壞無法繼續使用的電腦裝置或技術性能無法滿足使用部門要求的裝置,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明細表》,交網路中心進行鑑定,並將鑑定結果記錄在《固定資產報廢明細表》中,報綜合管理部經理批准。報廢后的計算機裝置應由裝置負責人到財務備案,以登出固定資產。
第4章計算機的軟體管理
第13條凡購買的軟體和自編的軟體,均應列入電腦軟體清單,並做備份。通用的軟體由網路中心負責保管,各部門自用軟體由該部門負責保管。系統軟體和通用軟體的使用許可權由網路中心統一管理。
第14條當需要引進軟體時,由申請部門填寫申請報告,並經申請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送交網路中心,經網路主管簽署意見,再由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批後方可購買。
第15條各使用部門需使用的軟體必須經網路中心核准後,由網路中心安裝並記錄在各部門軟體使用清單,不允許相關使用人員私自安裝、使用其他軟體。
第16條需更換軟體時,由使用者直接向網路中心提出,由網路專員更換。網路專員應遵循以下操作,同時記錄新程式的功能、更換日期、舊版軟體備份位置和經手人。
(1)把舊版軟體備份。
(2)在備份伺服器上更換新軟體進行試用。
(3)試用正確後在主伺服器上更換使用。
第17條需要修改軟體時,應由使用相關部門、網路中心協商同意後,由網路中心通知軟體供應方,並記錄需修改的內容。
第18條需要新增軟體時,使用部門應先向網路中心諮詢,然後提出書面申請,部門經理簽名同意後送交網路中心,由網路中心通知軟體供應方,並記錄需增加的內容。
第5章計算機的日常管理
第19條計算機使用者在使用前應先接受培訓。
第20條計算機使用人員嚴格按使用規定進行操作,應保持裝置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按規程關機切斷電源。
第21條使用者不得使用未經網路中心核准的軟體,不得隨意更改電腦設定。
第22條使用部門在使用計算機過程中出現故障,可直接打電話通知網路中心,由網路中心進行相應處理。
第23條所有在公司內使用的計算機,如發現有病毒或懷疑有病毒,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網路中心進行處理。
第24條伺服器及各使用部門的病毒防範工作由網路中心統一安排,伺服器防防毒工作由網路中心負責,其他使用部門的防防毒工作由使用者按病毒防範管理的具體規定進行。
第25條網路中心負責主要資料的備份工作,相關使用部門在網路中心指導下進行本部門的資料備份工作。
第26條使用者不得利用公司計算機裝置和網路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1)利用公司網際網路進行侵害國家安全以及謀取私利的一切行為。
(2)瀏覽娛樂網頁、帶有色情和反動傾向的網頁以及進行網上游戲。
(3)使用第三方軟體工具監控公司網路使用或盜用公司網路資源。
第6章電腦保安管理
第27條計算機系統以使用者密碼和使用者功能列表作為保密手段,每位計算機使用者都有獨立的密碼和功能列表。
第28條每位計算機使用者的密碼和功能列表由該使用者所在部門的經理確定,各部門經理的密碼和功能列表由總經理確定。
第29條網路中心必須按第28條為使用者設定密碼和增減功能,及時打印出最新的密碼和功能列表清單,報各使用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簽字認可並存檔。
第30條所有使用者均應認真保管自己的密碼,凡因密碼洩漏或讓他人使用自己的密碼而造成的任何後果,均由該密碼的'所有者負責。
第31條任何電腦使用者不得擅自拷貝系統軟體和應用軟體,不得外借給其他單位人員使用。
第32條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U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裝置上使用。
第33條經許可後,外來光碟、U盤或在公司外使用過的光碟、U盤,使用者應對其進行檢測是否帶有病毒並進行防毒操作後,方能在本公司的計算機裝置上使用。
第34條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資料,由網路中心至少每週備份一次;重要資料由使用者者向網路中心申請做立即備份。
第35條公司計算機系統的資料資料列入保密範圍。未經許可,嚴禁非相關人員私自複製。
第36條網路中心員工必須嚴格管理機房中的所有資料、報表、檔案及計算機中儲存的所有公司營業資料,禁止非網路中心人員進入機房。備份的資訊屬公司機密,未經批准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洩露。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37條外部維修公司人員來公司測試或修理計算機系統時,網路中心人員必須在場陪同,如發現其有檢視公司營業資料的操作時,應予以勸阻。
第7章附則
第38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39條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網路資訊管理制度 篇六
為加強我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確保資訊網路安全、高效、正常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柳保(20xx)9號《關於在全市開展保密計算機違規聯接網際網路監管工作的通知》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全委幹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法和計算機網路資訊保安管理法規及本規定。
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等非法活動,不得利用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等有害資訊。
第三條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研製、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保密要求,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用裝置,防洩密、防竊密。
第四條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必須與網際網路實行物理隔離,嚴禁用處理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包括行動式計算機)上網際網路。
第五條裝有國家祕密資訊的行動式計算機原則上只能在委機關內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必須將涉密資訊全部轉出行動式儲存裝置存放在機關。
第六條上網際網路的計算機必須與處理涉密資訊的計算機嚴格區分,專機專用,不得既用於上網際網路又用於處理國家祕密資訊。
第七條計算機網路插頭和介面,必須標明字樣,嚴格區分,按規範安裝,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刪除或更改與網路系統有關的設定,嚴防由於誤操作造成洩密。
第八條涉密資訊和資料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採集、儲存、處理、傳遞、使用和銷燬。使用計算機起草、儲存、處理、傳遞涉密檔案、材料,必須在涉密計算機上進行。
第九條建立上網資訊保密審查制度,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資訊上網必須經過嚴格審查和批准,確保國家祕密不上網,上網資訊不涉密。
第十條各科室,應當造冊登記,切實加強軟盤、磁帶、光碟、行動硬碟等資訊媒體管理。儲存有國家祕密資訊的資訊媒體,按所儲存資訊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檔案的保密規定進行管理,不得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資訊媒體應及時銷燬。
第十一條報廢、維修儲存過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和資訊媒體,須交委辦公室按保密規定統一處理,保證所儲存的國家祕密資訊不被洩露。
第十二條做好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備份。根據需要與存貯環境,重要資訊要定期(半年至二年)進行迴圈複製三份分處存放,並注意防止因靜電、電磁干擾等原因導致資訊丟失。
第十三條做好計算機日常維護工作,嚴格查毒防毒,發現病毒及時清除,確保資訊系統安全執行。
第十四條妥善保管和使用計算機ca認證系統金鑰,保守計算機資訊系統使用者口令祕密。金鑰被盜或遺失,應及時作廢,重新分配。
第十五條文印室計算機管理。文印室的計算機由打字員負責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文印室的計算機,如需用掃描器應自帶u盤在外網計算機上操作直接將檔案存入自帶盤中,嚴禁掃描、傳輸有密級的檔案。嚴禁外單位人員進入文印室。
第十六條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由委資訊保安領導小組負責。委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有關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法規和政策,審定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計劃和管理制度;
(二)指導和檢查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
(三)定期對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系統安全保密管理人員進行上崗前保密培訓,嚴格審查和考核。
(四)研究、解決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重大問題。
第十七條委資訊保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委辦公室和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條各科室負責人是本科室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科室資訊保安工作負責。
第十九條各科室切實加強對本科室的保密知識教育,提高工作人員資訊保安保密意識,自覺遵守保密紀律和有關保密規定,發現有違反規定的行為,立即糾正,發現國家祕密洩露或可能洩露情況時,應當立即報告委資訊保安領導小組。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造成洩密的,將按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當事人和責任人的責任,依法依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網路資訊管理制度 篇七
1、成立資訊保安工作領導小組,並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由網路管理人員及公文接收人員等擔任組員,全面負責本單位網路安全工作。
2、學校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地方的有關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單位網路管理人員和公文接收人員必須在資訊保安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監控本單位上網資訊,隨時對本單位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進行安全檢查。
3、學校所有使用者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及資訊系統的安全。單位文印室、財務室電腦加強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資訊洩露。
4、學校所有使用者嚴禁在網路上釋出虛假、淫穢、xxx等資訊,不得使用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單位辦公用計算機必須嚴格管理,制訂管理制度,落實管理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以虛假身份使用網路資源。
5、加強對校園網新聞,資訊上報、論壇言論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上報、外傳資訊要堅持單位主要領導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明確責任制,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凡涉及國家及學校祕密的資訊嚴禁上網。
6、學校所有使用者必須對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內容的資訊。
7、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 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破壞網路裝置的活動。
8、一經發現校園網或區域網內有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必須立即上報資訊保安領導小組,不得隱瞞。
網路資訊管理制度 篇八
(1)網路資訊是指通過網路釋出、傳遞及儲存在網路裝置中的資訊。
(2)學校網路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市電教網路中心統一規劃和管理。
(5)學校的各類資訊系統實行分級安全管理,不同的使用者根據不同的授權獲得授權範圍的資訊。
(6)學校的Internet電子郵件服務僅限於與工作有關的通訊業務,不得通過電子郵件傳輸涉密資訊
(7)學校的Internet資訊服務主要用於與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有關的通訊業務,使用者應控制查閱娛樂性的內容和調閱下載大量佔用網路通訊流量的影視和音樂等多媒體資訊。
(8)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路提供的各種資訊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資訊。
(9)為了確保學校網路傳輸的資訊符合有關規定,確保學校的公共財產不被濫用,資訊處在必要時可採取技術手段,對使用者使用的資訊流量和網路資源進行配額管理,對使用者的電子郵件和Internet查詢的資訊進行過濾。